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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能
作者: ☞ ★惡魔羽 ☞ 日期: 2011.05.04  天氣:  心情:
親愛的公寓住戶您好

由於您相簿「[★]° 色照」張貼漏點裸露圖片
並經其他住戶檢舉
根據公寓使用規範第一條第18點規定

18. 不得張貼過於裸露、煽情、挑逗、猥褻之圖文內容,以馬賽克、塗白等方式遮掩第三點或重要部份之圖片亦不得張 貼。相關審核標準均以公寓管理單位認定為準,若對藝術與色情界線認知有疑義者,請自行尋找合適的網站發表您的藝術,愛情公寓並不歡迎上述所載之圖文內容。

我們將依據公寓使用規範執行標準第5項所載

5. 張貼過於裸露、煽情、挑逗、猥褻之圖文內容
處理方式:
第一次被檢舉住戶,公寓會發函警告,並移除違反規定的圖文內容,若爾後仍因同一事由被檢舉,不另行通知直接永久停權處分。

由於您是第一次被檢舉 , 公寓管理單位僅發函警告,並隱藏相簿
若仍有相同的情形並經網友檢舉
公寓將根據使用規範第三條規定
愛情公寓有權逕行移除您的整個公寓檔案
並得暫停或終止服務

希望上述說明您能理解並確實配合
若您有任何的疑問
或是有其他的建議與指教
也歡迎您隨時來信與我們連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寫的日記都不可以說不可以貼
那我又何必來這裡呢
那我就不用來這寫日記啦
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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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5-13 21:02
他, 51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5-04 21:58
她, 42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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