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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如果我是司法部長
作者: 唐伯鼠點蚊香 >^.^< 日期: 2011.03.23  天氣:  心情:
關於強暴犯

在罪證確鑿之後

初犯 關 可行

再犯 就閹掉

看看還有多少人敢再去強暴姦殺?

或許不怕死的男人很多

但是有多少男人那根願意被喀嚓掉而活者!?


這樣太不人道!??

我說那只是剛好而已


白曉燕在死之前又是如何被凌虐致死呢??

一個小女孩可以忍受被強行用鐵絲綑綁之後剁手指?

在被殺害的過程又是如何令人心痛跟心寒>"<



關了幾年之後 一槍就了結這些人渣?? 這樣會不會也太過便宜這些渣了??

難怪台灣犯罪事件不斷


如果我是司法部長

嚴辦 沒得談


偷竊最高罰則就當街剁手

強姦犯就拿榔頭把蛋打掉

我就不信還有幾個敢再犯



台灣的法令 就是太過於人道太過濫用民主

保護人權是 保護人 而不是畜生

當那些罪犯去殺害 傷害別人的同時

可曾想過別人也是人生父母養的??


我不鼓勵以暴制暴(那是針對還有良知跟人性的人)

至於 不是人的那種 就要讓牠們活者比死還痛苦



不知道是不是在台灣過得太爽太安逸太過民主

就連最基本的尊重跟倫理都快消失的無影無蹤

如果台灣的國民教育連倫理品行都不格外加強

那台灣的未來還有什麼可言


倫理品行的教育是一切最基本的根本

那是根基 根基打不穩 什麼都別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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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14 19:52
她, 37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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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14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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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1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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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1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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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4-01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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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30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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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30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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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7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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