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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
作者: 雷⚡我愛橘子糖 日期: 2011.03.18  天氣:  心情:
左後門與機車擦撞被起訴 ~~
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

別忘了還有這條法規!!

台中市一名家長,因為讓自己的小孩從左後門下車,
與機車騎士發生撞,結果檢察官調閱法規,
發現明文規定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
所以用「過失傷害」起訴開車的家長。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開了左後門造成騎士受傷,最重可以吊扣駕照。

許多家長貪圖方便,都會開轎車的左後門讓小孩上下車,
台中市有家長因為這樣的情況與路過的機車騎士擦撞,
竟然被檢察官被依過失傷害起訴。

交通鑑定委員會秘書李國權:
「車子在停車的時候要靠右邊停車,那左側就有可能在慢車道上,
規定從右側下車是安全的考量。」

檢察官援引的就是道路安全法規中的第136條第4款,上面清楚寫著:
除非是單行道,不然後座乘客應該要從右邊上下。

如果開左後門因而肇事,不但有可能被計點,甚至被吊扣駕照,
但大部份的駕駛人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

不管是忘了還是是不知道,這些理由監理單位可不接受,
因為法規是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下車前可得先想清楚
開左邊還是開右邊,若開錯車門,小心官司上門。


------------ 我是分隔線 -----------


但無論法規如何規定!
朋友們還是要慎重觀察車外前後方,
以避免突如其來開了門而讓人措手不及

最好的方式就是先看清楚車外的前後左右,
然後門只先開一小縫,然後真的沒有移動物體,再開車門下車。

這是保障他人,更是對自己的自我保護,
避免自己與他人受到重大創傷而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                       振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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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3-18 06:50
她, 39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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