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71449
 想你的棠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話說我也去做了小測驗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也許該停掉網路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翠屏國中體育班火燒虐狗II
作者: 想你的棠 日期: 2008.05.03  天氣:  心情:






請開喇叭,按下Play,看完影片,你會知道有多痛。
影片來源↓
http://www.im.tv/VLOG/Personal/1389406/4087500

哈!我說,網路還真的是什麼都查得到,以下轉自奇摩知識。

燒狗二人組資料

姓名:張凱程&施辰叡

學校:高雄市翠屏國中三年十班,體育班,還有一位是一班

無名小站:看得出來他們拋棄帳號了,只留了一篇文章,就空空是也了~
不過看到大家憤慨的情緒,想也知道,他們學校留言版關之前,
他們留了很沒有羞恥心的話,至於是什麼話,
請在奇摩搜尋"翠屏國中"就可以找到了~有好心的網友提供呢~


http://www.wretch.cc/user/c3628868
張凱程無名小站
地址:高雄市楠梓區翠屏里德民路496巷4號三樓之2
(地址轉自無名小站某人之留言)

http://www.wretch.cc/album/ove820305
施辰叡無名小站
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德賢路530巷17號13樓
(地址轉自無名小站某人之留言)

這是活生燒狗案嫌犯女友的無名
http://www.wretch.cc/blog/aazz1256&article_id=24934298
在知識看到的時候,有人說這女的日記還很嗆,
不過剛剛去看,她全部關掉了,只剩留言版有一群憤怒的人洗版,
往前翻了好幾頁,赫然發現那兩個沒有羞恥心的住址,就一併貼上來了,
雖然也不能對他們怎麼樣,但我想鄰居看到他們也會指指點點的。
這樣就有得受嚕~

鄉民備份兇手相簿圖片↓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is8taelgold&book=9


如果還有其他訊息,我會一一PO上來!!

總之,我所看到的,是他們的父母連羞恥兩字都不知道怎麼寫,

還站出來坦護他們,也難怪有什麼父母就會有什麼小孩了,真是可悲~

台灣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記得我們那時的小混混再怎麼壞,也不會壞到這麼目中無人的地步!

真搞不懂他們家長在想什麼,對了,如果有立委或任何政客敢站出來幫他們就試試看,

我看他會不會引起公憤(我相信絕對沒有一個立委敢接這種燙手山芋的,所以別太嗆了)
標籤:
瀏覽次數:168    人氣指數:4168    累積鼓勵:20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話說我也去做了小測驗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也許該停掉網路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5-05 11:36
他, 43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05 23:54]:

其實智障的還有他們的女友.
也被罵得很慘,可惜沒被公開,
不然我還滿想看看長怎樣的,哈哈~

 
時間:2008-05-03 15:31
他, 0歲,台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03 18:46]:

拜託.我根本算慢半拍了好不好~
這些都是網路上別人的留言呢!
不過聽說他們逃到外縣市去了~
所以把他們的長相記下來~
看到就,嘿嘿嘿~



我是叫你要好好勸導他們,別想歪(嘻)

 
時間:2008-05-03 14:35
他, 36歲,亞洲其他,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03 14:49]:

乖,抱抱~

所以父母很重要,要做好榜樣噢!^^

 
時間:2008-05-03 12:57
她, 34歲,南投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03 13:41]:

ㄎㄎ
因為這個話題
害我剛剛吃午餐前還掙扎了好一下,
到底要不要把心愛的雞腿吃下肚咧~

結果人類的慾望戰勝了理智,我輸了ˊˋ

 
時間:2008-05-03 12:34
她, 30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03 13:39]:

所以我才說,
maybe哪天有個極度正義感的黑道,
反正他們也不怕司法體系,
那他們也甘脆"代天行道"一下,
處理一下那些人渣,讓人渣看看被燒會不會痛死好了= =+
不然我們小老百姓哪有可能做這種事咧...無能為力丫...

 
時間:2008-05-03 12:16
她, 30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03 12:32]:

學生沒良心,家長也沒良心。
放任他們這種行為,就不對。
雖然家長有可能私下其實很責備,
但是還去找立委出來"橋",就讓人很怒,
但其實台灣法律上,還真的沒有辦法合民意來解決這種事。

當然這件事最初判貼50萬,我覺得也亳無意義,
因為那等於只是處罰家長,而那兩個兇手根本不痛不癢。
所以,台灣法律大概真的也沒有辦法拿他們怎樣吧。

也許哪天會出現一個超級正義感的黑道來處理這種事(那該多好,哈~)

 
時間:2008-05-03 12:09
她, 34歲,南投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03 12:28]:

我第一次是在家族看圖文討論的,光是看圖片和文字就掉淚了,
有心人又做出這種搭配音效的影片,真的是會讓人感觸更深。

可是人只是人,人的能力有限,我多希望刑法能把貓狗傷害加入傷害罪,
但若是極力推動法律把傷害狗貓都列入可處刑事責任,
那麼接下來為了公平起見,是不是該把所有有生命的都列入呢?
那到最後,人類真的只能吃素了,呵呵~

突然覺得,其實人類很矛盾...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