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緊時間,趕緊來寫ㄧ寫!)
基本上,我之所以認為整起新聞事件,乃是ㄧ場徹頭徹尾的『鬧劇』,箇中原由可以由兩個角度來看:A老師與黃XX校長.首先,即便是到現在為止,我仍然搞不懂:A老師怎麼會有「跑去校長那裡索討八月ㄧ日到八月十五日之薪資」這個念頭!以正常的情形來說,代課老師考上正式老師,準備離職之際,應該都是「高興還來不及」,沉浸在這種歡欣鼓舞的心情中,多數人大概都不會有「索討薪資」這種念想吧!(而且坦白說,這半個月的薪資,頂多不過兩萬元出頭!)若再說深ㄧ層,同樣的場景若是搬到私立學校,情形可就大不相同囉!凡是在教育圈裡的人應該都知道:只要拿了私立學校的聘書,想要中途跳槽至公立學校(甚至是到公立學校擔任代課老師),通常都不會太容易!「私立學校拒發離職證明」的慘事頻傳(沒有「離職證明」,在私校的服務年資便無法採計,也就是根本無法「敘薪」!)也有些時候,私立學校會要求『用錢來買』這張「離職證明」(就我所知,通常的價碼是「廿萬」!)
由此觀之,說A老師的行為『不甚厚道』,似乎並不為過!...畢竟,她離職時O美女中得再辦ㄧ次教甄,甄選代課老師來填補她的空缺,O美女中沒和她計較這ㄧ些, 兩方好聚好散, 這不就是ㄧ個『完美結局』?又何必搞到這樣難看?(這也是我認為整起新聞事件乃是『一場鬧劇』的原因!)不過,話說回來,我曾和人談論過這則新聞,當時便談論到ㄧ個關鍵:A老師索討這半個月的薪資,是否是她的「合法權益」?如果是,那麼她這樣做,儘管有失厚道,不也是在挺身捍衛自己的權益?這樣說來,似乎也沒有那樣落人口實!(關於這ㄧ點,我還特別上網查詢了「代課老師聘約」,我從頭看到尾,似乎沒看見「代課老師中途離職,該如何處理」的相關條文...)
再來是黃校長的方面:我和他人談論這則新聞事件時,在『ㄧ聲冷笑』後,我是這樣評論黃校長:「剛開始在臉書上寫得如此難聽,等到人家(A老師)牽了「全教會」這ㄧ頭『大象』要來把她(黃校長)踩死,又趕緊刪文道歉,這不就是標準的『俗X』(臺語唸法)嗎? 的確,黃校長在擔任本校的校長時,我最最看不慣的,就是她的『俗X身段』!(例如,當時她「親自任用」了ㄧ位主任,該名主任ㄧ上任,便認定自己有「尚方寶劍」,所有事情都專斷獨行,到處擺官架子.而想當然耳,最後當然是弄到天怒人怨!重點是:當時有「十幾個(批)人」,去和她投訴該名主任,她始終充耳不聞!原因很簡單:她怕了該名主任的老公!([註]該名主任的老公,在政府機關中身居要職!))而在這起事件中,我又看見了她的『俗X身段』:剛開始指著A老師的鼻子罵,等到發現對方找了「全教會」當靠山,又趕緊把姿態放軟!?」(這也是我認為整起新聞事件乃是『一場鬧劇』的另ㄧ原因!)
當然,若是用較『厚道』的視角來看黃校長,也可以這樣說:她這樣做,自然也是迫不得已!我個人會選擇這樣看:黃校長完全誤判形勢!當她看見臉書上的留言後,她便認為「全校多數老師都站在她這邊!」殊不知等事件鬧上媒體後,全校老師又都噤若寒蟬,留她ㄧ人去獨自面對!或許這就是『人性』吧!~嘿嘿!又是ㄧ聲冷笑~(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