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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恆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寂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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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乖不壞 日期: 2007.10.30  天氣:  心情: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女人要跟愛自己的男人在一起,才叫做幸福。」




忘了是什麼時候,老爸跟我說:「女兒啊,以後結婚不要找妳愛的,要找愛妳的。」
我很自負的回答:「當然!我只愛我自己,怎麼可能愛別人!」

十八歲的時候,我很驕傲的想:老娘不可能愛別人!
十九歲的時候,我很迷惑的想:不愛會比較快樂嗎?
二十歲的時候,我很痛苦的想:不愛真的比較快樂。



        現 在 我 二 十 二 歲 了 。


知道自己一直都不聰明,我不是沒有好男人命,但是偏偏自己愛到的最後都會離開我。

跟阿軒在一起的時候,拒絕了小傑。
跟小邱在一起的時候,拒絕了多多。

現在呢?

北北...
有時候我會想,為什麼對我好的我不要,總是喜歡找苦吃。

還是我不夠好?

兩次的愛情都傷的刻骨銘心,也弄得自己傷痕累累。
很努力的想找出自己的缺點,好彌補改掉那些不善。
只希望下次能夠永永遠遠。

只希望,下一場戀愛別再跌的亂七八糟。

努力的探索,嗯。

阿軒就算了,那是我看走眼。
隨隨便便就相信別人的話,自己的錯還硬怪到我身上,最後還到處放話說的不堪入耳。
若不是再遇到有雅,還真的是不知道怎麼解釋。

可是關於小邱,我總是一想再想。
到底是我哪裡不好了?
還是我哪裡做不對了?
小邱總是說跟我在一起很輕鬆,我會體貼他會諒解他。
可是我不懂,我只是不想讓他太累而已。

那為什麼最後的結果,依然是這樣。

後來我發現,我在意的已經不是小邱了。
而是在意當初的我,是不是做錯了什麼?
才會讓他明明有我,還會找其他女生。

親愛的北北啊。

我的第三次愛情,會不會一樣痛苦?
有時候我會想,也許像老爸說的,要跟愛自己的人在一起,才會幸福。
對方不會捨得妳吃苦,對方不會讓妳不安心,對方永遠只想著妳。
是這樣子的嗎?

可是我只是一個傻瓜。


即使傷的遍體鱗傷,我依然深深相信。

跟心愛的人在一起,那才叫做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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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0-30 23:28
他, 43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31 02:43]:

對啊
我到現在也搞不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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