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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廢物:手指虎合法防身武器
作者: 藏龍 日期: 2008.02.21  天氣:  心情:

               最近去逛拍賣網偶然看到有人賣手指虎 " ! 合法防身武器!特級強化塑膠做的手指虎,可以攜帶進任何場所 (包括飛機、世界各地) 之"合法物品"!

雖然是壓克力塑膠,卻很硬,除非打水泥牆,否則絕不會損壞!


能避開金屬探測器,可以帶進有安檢的PUB,甚至也能帶上飛機依法律實務:主管機關公告查禁物需於外型、材質相同,才符合持有違禁物之要件! 例如木刀係管制武士刀外型,材質卻不同,即無違反槍炮彈藥管制條例之虞! 因此本產品依法應為模型玩具,並非公告查禁物之項目


這東西跟廢物有啥兩樣阿真搞不懂為啥一堆人搶著買還會缺貨,而且都是些小混混和學生在買,正常人根本不會嫌著沒事帶在身上吧,大都是些混混或學生買去炫燿恐嚇他人用的,賣的人真是造孽該死難怪台灣會這麼亂,要是大家都沒武器哪來膽子搶劫恐嚇阿居然還強調是合法武器,可憐那些普通人沒事還會被那些東西k到淪為那些人的玩物,不過說真的對那些廢物而言就算給他武器他也不會用有啥好怕啦,不要看他拿個手指虎就很兇其實真打起來手指虎反而礙手礙腳,會用的人不會買不會用的卻搶著買真是反了,其實打架很不好阿動拳頭隨便都能打死人更何況拿武器呢?如果混混拿個武器就能欺負人,那些隨便打就掛一堆的不就可以每天閒著沒事去找混混練身體了,不過他x的從小到大為什麼沒有混混找過我阿真幹,偶而來搶我恐嚇我阿害我都沒時間練身體一直胖起來=_=,這樣我怎麼推廣日行一善用身體感化他讓他知道那東西有多廢,歹路不可行家裡還有父母等著他回家,恩我真是太善良了阿彌陀佛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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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2-22 13:22
她, 32歲,Ontario,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2-23 01:22]:

好吧我承認它很可愛=_=,不過還是不要買來用的好啦,因為過度相信這東西的結果就是扭傷骨折,打的越大力出錯時死的越慘,女孩子還是適合帶瓶香水,既可以自己香香又可噴色狼眼睛還可以投擲爭取逃跑時間,最重要的是警方可以在事發一定時間內依據香氣當作證據抓到犯人,這樣保證比警方教的防身術好用多了^^

 
時間:2008-02-22 12:49
她, 32歲,Ontario,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2-22 13:09]:

是可怕吧中一拳可能會肋骨斷裂導致內出血或挫骨,所以敢對用這種東西的人必非善類,只有一種選擇當場秒殺廢了他避免更多人受害,因為這觸犯到我的逆鱗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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