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各種方式都試過了,不管是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都無法幫貓姊報綜合所得稅.
用戶號+身分證雖然可以登入系統,但是沒有查詢碼就無法下載稅務資料,顯然不到國稅局現場就完全無解.
所以我只好把媽咪給拉著一起去,因為按國稅局規定只有配偶或繼承人可以幫往生者報綜合所得稅.我這旁系血親完全沒資格說三道四........
到了現在我才知原來所謂的人工報稅,差別只是由國稅局的員工操作相同的系統幫我們登入報稅系統而已...,然後這國稅局的人很扯喔,雖然現場的工作人員年紀都不比我小,但感覺他們這輩子完全沒遇過往生者報綜所稅的case,每個動作那位主任都要先跑回辦公室問過再出來指示操作員操過電腦. 更氣人的是她們很迷糊, 每個櫃台我一開口就先說了我是幫往生的姊姊報稅,還把除戶證明拿給她們看了, 一開始她們就認定往生者一定是來報遺產稅的,忘了現在是被稅季節往生者也要報綜所稅.
一下問說是我女兒,一下又問說是我妹.....
然後填退稅帳戶時我說姊已經除戶,帳戶應該無法收退稅了吧?!
那操作員很驚訝的問我 ""啥!!妳妹為啥除戶??"
......我不是講過好幾遍了,是我姊,不是我妹, 人已經往生不在了,政府的規定,死亡一個月內要辦除戶阿........,那個操作員整個傻住,開始跟旁邊的另一位操作員竊竊私語起來,然後那位主任又跑過來在問一次狀況後,又跑進辦公室裡面問,許久之後跑了出來跟那操作員說那退支票給他吧,接著又開始討論這退稅要不要報遺產稅的事.
他們討論了一陣之後結論是 8月會退稅1萬五給姊,這要列入遺產報遺產稅.....要我通知代書暫停申報.
這奇怪了,不是說姊四月十號死亡,遺產稅就是以當天的所有資產來計算,在那之後花掉的錢都不能扣掉,所以我五月時領了數十萬出來付喪葬跟醫療費用,都不能從遺產扣掉,但是八月匯入的退稅卻必須列入遺產一起報遺產稅.這不是擺明了佔老百姓便宜嗎.
最令我生氣的是我必須要不斷的提醒他們我姊人不在了,所以我也拿不出有效的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以及匯款帳戶,每次我提一次我姊往生了,媽咪就給我掉一次眼淚. 這群笨蛋是看不出來我媽媽很難過嗎?!還要我不斷的一直提.
所以我現在覺得國稅局也是很黑,而且特別迷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