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妳是贊同我的論點的 哈哈[(-|][(-|] 不過相對的 我也贊同另一個論點 始於顏值,敬於才華,合於性格,久於善良,終於「人品」! 那些在還沒見到照片 或著真人之前 說著不在意外貌的人 說真的我真的不敢相信! 尤其是這樣長久的時間自身與外界觀察到的狀況 人確實會被文字或者種種展現在外的才華引起好感 但是兩性之間要真正能夠進展到不是點頭之交相識之人 真的是始於顏值!!! 但真正能夠長久的 真的是要靠善良 不善良很難對一個人不離不棄 以最根本的現實而言!![:D]
誰又想玩玩 是不[:D] 可許多時候 人性都是矛盾的 人會受內在的需求驅使去做一些行為 比如餓了 會找東西吃 口渴會想喝水 那待在此地呢? 千千萬人可以有千千萬種理由 可我想大部份人都難以否定的 那就是 被看見訊息 !! 如果不想被看見 那又何必在這個公開的平台 寫東西 妳是否贊同這個邏輯呢? 最近我才將我電腦的環境變得書適理想 讓我有心情使用 打字整理自己的雜思 所以打的訊息比較多 就多包涵了[*)][:D]
遇見並且在遇見時知道與確定 不容易!! 往往 大部份都是事後知道 !!! 所以 來這世界 要學的功課 數不盡數不盡只能盡力!! 畢竟你當對方是什麼 也要對方也是 才不會是一廂情願是不 [:D] 不過...妳說還有990 個 妳自己最好遇到時 就記得這句 到時候小心被我笑話妳 [)-D] [)-D] 只打算談戀愛 總感覺與只是玩玩意思相同一樣 妳可以一開始就接受只是玩玩這樣的說法嗎?好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