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330015
 ĐǺĠ™KTV☞低調叛逆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new look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白目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愛一個人
作者: ĐǺĠ™KTV☞低調叛逆 日期: 2008.08.24  天氣:  心情:





          當有個人愛上妳,而妳也覺得他不錯。那並不代表妳會選擇他。

           妳說:『妳要找一個妳很愛很愛的人,妳才會談戀愛。』

           但是當對方問妳:『怎樣才算是很愛很愛?』的時候,

              妳卻無法回答他,因為妳自己也不知道。

          沒錯,我們總是以為,我們會找到一個自己很愛很愛的人。

          可是後來,當我們驀然回首,我們才會發覺自己曾經多麼天真。

          假如從來沒有開始,妳怎麼知道自己會不會很愛很愛那個人呢?

        其實,很愛很愛的感覺,是要在一起經歷了許多事情之後才會發現的。

       或許~每個人都希望能夠找到自己心目中百分之百的伴侶,但是妳有沒有想過,

        在妳身邊會不會早已經有人默默對妳付出很久了,祇是妳沒發覺而已呢?

          所以還是仔細看看身邊的人吧!他或許已經等妳很久嘍!

        有人說:喝酒的時候,六分醉的微醺感是最舒服的。肌肉可以得到鬆弛,

       眼中看到的一切都是可愛的,如果妳還繼續喝,很可能隔天妳會頭疼欲裂,

      全身不舒服,完全喪失了喝酒的樂趣。吃飯的時候,七分飽的滿足感是最舒服的。

      口中還留著食物的香味,再加上飯後甜點、水果,保持身材和身體健康絕對足夠。

      如果妳還繼續吃,很可能會腸胃不適、吃太飽想睡覺,完全喪失了吃飯的樂趣。

            當妳愛一個人的時候,愛到八分絕對剛剛好。

        所有的期待和希望都祇有七八分﹔剩下兩三分用來愛自己。

         如果妳還繼續愛得更多,很可能會給對方沉重的壓力,

           讓彼此喘不過氣來,完全喪失了愛情的樂趣。

   所以請記住,喝酒不要超過六分醉,吃飯不要超過七分飽,愛一個人不要超過八分喔。

          那天朋友問我:到底該怎麼做才算是愛一個人呢?

           我笑著跟他說:其實每個人的愛情觀都不一樣,

          說對了叫開導,但就怕說錯反倒變成誤導那就糟糕了!

         如果妳也正在為愛迷惘,或許下面這段話可以給妳一些啟示:

                   愛一個人

            要了解  也要開解  要道歉  也要道謝 

            要認錯  也要改錯  要體貼  也要體諒 

          是接受   而不是忍受   是寬容   而不是縱容 

          是支持   而不是支配   是慰問   而不是質問

          是傾訴   而不是控訴   是難忘   而不是遺忘

       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代 ;是為對方默默祈求,而不是向對方諸多要求。

         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費;可以隨時牽手,但不要隨便分手。

         如果妳都做到了,即使妳不再愛一個人,也祇有懷念,而不會懷恨。





標籤:
瀏覽次數:160    人氣指數:8900    累積鼓勵:437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new look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白目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9-01 22:10
kyo 
說的真好.直得借鏡一下
 
時間:2008-08-26 00:16
他, 36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6 07:08]:



︿︿

 
時間:2008-08-26 00:15
他, 38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6 07:07]:



呵呵 -ˇ-

 
時間:2008-08-26 00:05
他, 38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6 00:14]:



呵呵 是啊 


多賺點吧 -ˇ-


 
時間:2008-08-25 01:24
她, 42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5 09:20]:



呵呵 ︿︿

 
時間:2008-08-25 00:12
他, 39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5 09:19]:



教授不是我啊 -ˇ-


加油唷 ︿︿


 
時間:2008-08-24 21:24
他, 35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4 21:48]:



︿︿

 
時間:2008-08-24 20:54
她, 40歲,新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4 21:48]:



是呀 哀哀

有沒有重補修啊 = =

 
時間:2008-08-24 18:58
她, 39歲,彰化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4 21:47]:



嘻 好ㄚ ︿︿

 
時間:2008-08-24 15:20
他, 46歲,非洲,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8-24 21:47]:



= = 什麼一樣 。。。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