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業
人生歷經無數輪回,每個單元或多或少都會累積不善因業,如此直至這些業因形成一股力量,就是果報的顯現。
所謂共業,顧名思義即是共同的業因,那麼相對的也就有共同的果報。
一般而言,共業大都形成在有親屬關係的人身上,譬如夫妻的共業、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們的共業,因為親屬的形成已經築基在恩怨的前因,所以他們比較容易形成共業。
在道場中修行的修子們也有共業的因素。在修行道場中,許多的精進道子會以修行次第精進為目標,較少旁騖;但是一個團體中卻有必要有行政人員,雖然這些行政人員仍然是修行者,但卻必須負責團體的運作,因此產生行為的偏差因素,造成道場的修子與眾生之間的因果互動。
雖然這是行政人員的個人行為偏差,但若是他的運作是為道場而運作,如此就有形成共業的條件。換言之,道場修子從公而言,有共同擔負成敗的業因,若是從私而言,當然就不會形成共業的條件。
道場修子承擔共業並非一概即是不好的現象,共業並非就是惡業,善因的共業仍然是道場修子在無數輪回中互相提攜精進的動力。
在無數的單元中曾經是道場中的修行者,在若干單元之後墮落,有可能即是憑藉此一共業的動力而出脫。
總而言之,共業亦可說成共同的聖業,因此成敗的動力是屬於活性而互動,因此勉諸修子,善自珍惜。
(摘錄:拱衡寶庫之鸞音去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