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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7/11/05的日記
作者: 茱麗葉 日期: 2007.11.05  天氣:  心情:
又開始萌生倦意了,(:|
我真的是來找結婚對象的,也了解現代男人普遍[只想喝牛奶,不願養母牛]的心態,所以向我提出交往要求的話,我會先詢問結婚意願,不符合我要求的話,我總有權利拒絕吧??難道離婚的女人非要來者不拒嗎??男人不是我的主食,不吃不會餓死的...8-X(問:那什麼才是你的主食??答:當然是飯啊!)
有位在台中曾敲過幾次MSN的男士留言,想與我去喝咖啡,但他曾經說過目前的情況不會再婚,好吧,那不符合我的需求,所以我拒絕了,沒想到他說我搬到北部人變了,變得不親切,然後把我的好友與推薦都退掉,再傳一封讓我看了會生氣的留言,我真後悔以前對他太親切,:o)
你知道嗎?電影有分級制度,我想,朋友也該有分級制度,這個人在你心目中是普級?輔級?還是限制級?都要因為交情不同而有所區分,所以,台中這位朋友,你是位於普級的普通朋友,不能做喝咖啡這種屬於保護級的邀約喔!!~o)
李昌鈺博士說:[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我倒覺得,[有幾分交情,說幾分話]才是不踰矩,不會造成別人困擾的行為,[-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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