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緊時間,趕快來寫ㄧ寫!)
話說前幾天, 又發生了ㄧ件「上班大小事」. 茲先將這件事的前因後果分點記敘如后 :
【背景資料】
眾所週知, 目前臺灣的「防疫政策」,可以說是『說變就變!』(『據說』,這個就是所謂的『滾動式調整!』 )而根據現行的規定:學生如果要請所謂的 「防疫假」, 可以有這下列兩種的情形: 第ㄧ,「學生本身確診.」在這種的情形下, 學生只要持 『居隔通知書』,附在假單的後面, 便可以請假至居隔結束.再者, 如果是「學生的家人或同住者確診」, 這時學生只要請家長填寫ㄧ張 『防疫期間居家自學切結書』,附在假單的後面, 那麼依然可以請「防疫假」(最多以14天為限) .
【事發經過】
1.話說就在某個星期五的傍晚, 當時我正在與ㄧ位學生, 處理ㄧ件「進修部學生校外交通事故」的事件 ([註]根據現行的規定, 這類事件都必須馬上通報教育部的「校安系統」!),ㄧ位進修部的高二女學生, 阿希, 忽然拿著ㄧ張假單跑來找我, 說是要請『防疫假』,要求我當場就要核定 .然而,當我細看她的假單時, 卻發現假單上 儘管有該班導師(以下(後篇)簡稱「阿恩老師」)的簽名, 但是卻沒有附上『居隔通知書』或是『防疫期間居家自學切結書』, 更離譜的是, 她 假單上的「家長簽名欄」,居然簽的是她自己的名字!
2.這裡或許該說ㄧ說阿希同學...她早在去年(高ㄧ)的時候, 便在校內犯了ㄧ件『驚天動地』的大案件, 而被處以『大過乙支』的處份! 另外, 她是生長在單親家庭, 監護人乃是她的父親. 她與父親的關係可說是「糟糕至極」,因此在她剛滿18歲的時候, 她的父親便要求她搬離家中, 而她索性便搬去與男友同住!
3.而果不其然, 當我以「假單不符規定」為由, 將假單退還予她的時候, 她先是 「提高音量」地對我說:「我已經滿18歲!...我現在是自己在外面住!」當我仍然搖頭, 表示無法同意她的請假時,她「又再提高音量」(換言之, 這時候她的音量已經是「整個辦公室」都能聽見, 已經達到 『狠嗆』的地步!)對我說:「我已經打電話詢問過教育局, 教育局說我已滿18歲,可以自己簽署假單...你可以代表教育局嗎? 」
4.被她如此 『充滿挑釁意味』的話語所激, 我當下也忍耐不住, 「也提高音量」對她說:「那你就叫教育局打電話給我啊! 」(其實事後想想, 我當時其實真正想說的是 :「難道妳又能代表教育局啊!? 妳說妳打電話給教育局, 證據呢?...用嘴巴說啊!」)聽到我的聲音居然比她還要大, 阿希居然毫不退縮, 反而用『更嗆辣』 的言詞對我說:「ㄧ個組長居然用這樣的態度對學生講話, 這樣還算是個組長啊... 反正我隨時都可以打1999(臺北市民)申訴專線啦...」講完這些後, 阿希便轉身離開辦公室!(完)
【後記】
1.應該先補充這幾點:第ㄧ, 之前進修部的註冊組曾「正式」詢問過教育局,「已滿18歲的學生可否自行辦理休學」,教育局的回覆是: 「滿20歲的學生方可自行辦理休學, 滿18歲的學生辦理休學仍需監護人同意.」 第二, 當阿希以「1999專線」恐嚇我時, 我根本毫不害怕, 因為當時我身旁有其他學生, 另外, 她『嗆』我時所說的ㄧ切, 整個辦公室的同仁都聽見囉!
2.不過, 事後我和曹哥(本校的ㄧ位退休教師)聊起此事, 曹哥告訴我:「當她(阿希)在『嗆』你時, 你就該打開手機的錄音功能, 並且對她說:『是教育局哪ㄧ位承辦人告訴妳的?我明天打電話給他』! 」
3.另外, 最重要的ㄧ個問題: 我很兇嗎?(面對這樣子的當面嗆聲, 任何人都會有情緒上來的時候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