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我還是被那位私心自用的業務副總給鬥倒了,五月底走人.
據人事告訴我她向老闆提的理由是我沒給她建議讓她找無案子可做.
真可笑,她剛來時我怎沒給她過建議阿,但她不但不聽,還一直給我不耐煩的那種眼色看,
至於我提出的專案計畫,也都被她無理由封殺.
看來她就是寧願沒案子,也不想讓我有機會.不就是這樣嗎.我是開發人員又不是業務,
自己的本職不做好拿我這工程師開刀還真好意思.
不過我覺得老闆的問題可能更大,這種事老闆不可能不懂,為何還配合著幹.
人在組織內總是看不清楚,但跳出來後就不同了.
1.這家公司A沒有自己的資金流,控管都在另一間大公司B手上.B公司的財務竟然有權否決A這邊的採購等.
2.公司拒絕給員工辦薪轉戶,理由同一,因為B的財務拒絕.
3.公司A的老闆 從不願擔任公司的負責人,也不支領薪水,不願進辦公室,還是因為這個理由才請了位業務副總代他管理公司.
4.明明公司已經八個月都沒接到一個案子,但是老闆與副總都老神在在,自信滿滿,認為資本額三百萬的A可以長長久久,
這是甚麼邏輯?!
5. 好吧,公司也不算完全沒案子,其實有接過公司B的幾個美術的小工作,但都是無償的義工性質,(與我這工程師也無關).所以不列入業績.
那這家似乎不以賺錢為目的的公司到底在幹嘛?!
如果A 從來就不是打算正派經營的呢?!我竟然從沒考慮到過這一點可能性?!
好聽的可以說是為B節稅,不好聽的可以說"逃?", 更難聽的"洗?"
畢竟資金流都掌握在B公司手上,A只有最上層的兩個人清楚實際是怎麼回事,
也許早點走人是好事.
有人可能會認為我現在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其實我在這一直很不開心,有點後悔兩個月前沒先辭職跟以前同事一起去接外包還比較開心.
現在比較麻煩的是我離上次領失業救濟金的實際工作月數還不滿12個月, 看來這次是領不到了.
還沒想好是否繼續找工作,找長期的還是夠領救濟金的月數即可,或是直接去找同事接案.
或就此不做了,以我目前的存款,應該是還夠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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