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575256
 艷艷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原來原來.. 是你!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感動> <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愛..
作者: 艷艷 日期: 2008.09.15  天氣:  心情:
我想....



愛不是用金錢或者靠勞力得來的吧!!!






應該是要用心體會

用心感受




體貼 照顧 關愛 疼惜




這些要素........







並不是為對方花錢就叫做愛吧!!!






那未免也太敷衍 太普遍了吧~~~








標籤:
瀏覽次數:49    人氣指數:849    累積鼓勵:4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原來原來.. 是你!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感動> <
 
住戶回應
 
時間:2008-09-16 00:41
他, 38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16 07:42]:

我一直都有的勒~

呵呵" XDD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