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藥政處今天說,已責成地方衛生機關調查這11種嬰兒爽身粉產品是否輸入台灣,也請消費者不要購買及使用這些產品,保障自身的消費權益。
石綿是一級致癌物質,衛生署已於民國94年公告不得作為化粧品原料使用,違反者,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
目前台灣市售的常見爽身粉,例如嬌生嬰兒爽身粉、嬌生嬰兒舒眠爽身粉、貝林嬰兒爽身粉、Nac Nac酵素爽身粉、Chicco嬰兒細緻爽身粉、Mothercare嬰兒爽身粉、寶貝貝恩嬰兒爽身粉等產品,經衛生署確認安全無虞,民眾可放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