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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魚缸沒豬公 日期: 2013.11.10  天氣:  心情:



已有 155 次閱讀2013-4-26 13:12 |個人分類:冷死人不償命
其實
在法律尚未被發明之前
<罪>
應該只是一種<千夫所指><被人厭惡>的意思而已

而深究其來源
雖然中國文化裡
並沒有很清楚地描述說
上古確實跟大洋洲居民 印地安人 或其他民族一樣
有一個東西叫做Taboo
但是
隱隱約約
也可以想見
應該是有類似的事物存在

中國人的個性
五千年以來
都或多或少的帶有<自掃門前雪><少管他人事>的鄉愿個性
(其實這是一種避免衝突的智慧)

所以
<罪>這個東西
也沒有被史書所明確的定義

但是
深知民意跟民粹之可怕的儒家
很早(尚書)就提出了<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這樣的理論

(其實儒家很賊)
(儒家其實是無神論者)
(頂多只是不可知論者)
(甚至對宗教是藐視的)
(只是不方便說出來)
(但是儒家很清楚宗教的力量)
(所以 倒不如把道德論述包裝在宗教裡頭)
(這樣一來 腦袋不夠清楚的君王才會聽從建議)

所以
不管是商湯推翻夏桀
還是文武王推翻商肘
他們最大的群眾基礎(抱歉 這裡的用語有點偏向共產黨)
其實就在於民心對於既有利益團體
或稱當政者
的不滿

(附記:在儒家的宗教理論理 其實老百姓才是天-->民意就是天意)

有了<天厭之>之後
暴君就被定了<罪>
因為
暴君<被討厭了>


所以
<得罪了>
應該就可以解釋作
<被討厭了>

XD

所以不要把<罪>想的太艱深

現代刑法裡的<罪> (這是<罪刑法定主義>以後的事情了)
跟傳統文化裡的<罪>
根本就是兩碼子事
不同的概念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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