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有名男子強行舌吻前妻13歲的女兒5秒鐘,結果,彰化地方法院3位女法官竟然認為,舌吻5秒「非常短暫」,並未構成刑法的強制猥褻,因此判決無罪,檢方不能接受,決定上訴。情侶、夫妻相擁舌吻,製造浪漫,你情我願,當然沒問題,可是,彰化一名少女竟然在睡覺時,被媽媽的前夫強行舌吻5秒鐘,小女孩嚇得推開,並質問「爸爸,你要做什麼?」。
事情鬧上法院,沒想到,女法官竟然認為,廖姓男子只觸犯性騷擾,並未構成妨害性自主,由於性騷擾,屬於告訴乃論,小女孩未提告,公訴不受理,男子舌吻一審無罪,消息傳出後,也讓婦女同胞不能接受。
2007年8月,一名男子在內衣特賣會伸手襲胸10秒鐘,還有日前色狼摸女子下體2秒,彰化地院都認為,時間太短暫,判決無罪。
法官的自由心證判決,有時與社會期待真的落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