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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錢要存;飯不能不吃
作者: 溫柔.鳳 日期: 2009.03.19  天氣:  心情:


最近很流行團購
尤其是在工作單位裡的同事
更會愛買一些有的沒的
工作單位的小小妹
是個需要存學費而半工半讀的人
因為是個在校生
所以薪水也不高
大概只有2萬出頭
她在私下問我
她的薪水有可能變更支薪處嗎?
我說以後應該可以!
(因我不是待在人事跟會計單位,只憑以前的規定來回答)
我回她怎麼了?
她說因為薪水不夠用!
我想了想...回說怎麼會?


結果也真的令我有點錯愕..


一份薪水
交通費就要四分之一
還要再存四分之三
那當然就沒有生活費了
(這是小小妹的存錢計畫)


只是...
這是不是有點本文倒置了...


老闆給妳多少薪水是看妳的能力而已
而不是為了要滿足妳的存錢計畫來發薪水的


so...
就算改變支薪處  也不會增加妳的薪資
因為薪資是照學歷來分的!那是固定的!


小小妹問我是不是該去兼假日工
我說可以呀! 只要妳想去..多學一點有何不可
只是她又說怕太累..


我只能說..團購的東西少買一點
不必要的花費就會少一點
錢自然就存的多一點了


理財必須有規劃
如果要存到必要的生活費..
那就不是正常的理財了!




我真的有點給她敗給小小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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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3-19 11:58
他, 35歲,台中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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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3-19 11:01
他, 45歲,新北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3-19 10:43
他, 40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19 10:44]:

是嗎?....
那我去改大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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