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身邊朋友聽了很佩服我的一件事情。 為了當時從台中上來基隆工作的男友,原本是每個禮拜六一到; 早上就要六點多起來梳洗好打扮好坐著小黃趕到板橋車站, 再從板橋搭乘電聯車到基隆車站,再招小黃到基隆的萬里。 到目的地的時候,通常已經是上午十點多或者十一點多了… 然後晚上再從萬里一樣方式回到家,因為當時老媽不准過夜,趕到家時; 通常已經是晚上十一點或十二點,一踏進家門就精疲力盡了… 後來為了男友的提議想早點見面,變成禮拜五的傍晚就趕車去萬里。 然後回家時間變成八點半從萬里坐車,九點或十點多的電聯車。 持續這樣有一年之久,朋友聽到當下的反應就是:妳幹嘛啊?神經病發作? 不然就是:老大!我佩服你! 當下也不覺得有哪好讓人佩服的,之後想一想才知道,果然有讓人佩服到。 別取笑我傻,我只是很認真投入的看待所謂兩人之間的感情罷了。
因為…很該死的他懶…而且他說上班很累,一下班就要趕過 來的話,他受不了會累垮。 嘖嘖!那只是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