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長基公司販售的油品不僅混充,還添加禁用的染色劑銅葉綠素. 幾年前我也是買該公司的食用油產品來炒菜. 因為橄欖油它算是賣的便宜的.
這儼然又是 塑化劑 毒澱粉 典型的翻版. 最近塑化劑案件一審判賠120萬元. 我只能講, 台灣的食品法還是留在古代的法典, 留下一大堆漏洞讓不肖投機廠商去鑽, 或取不當利益.
立委諸公們也只會政爭, 監聽一事, 雖有不當, 但委員們的質疑抗議, 其目的只是用來保護自己, 怕有太多undertable˙髒事曝光被人要脅吧. 為何浪費這麼多的時間, 而塑化劑事件也快2年了, 立委們為何不修改法案, 逼相關的行政機關, 也去修改不當不合時宜的法令. 食品法除了小額罰緩外, 應該還要立法重罰追出自販賣其間所有不當得利並法制化賠償消費者, ,並自動扣押財產 , 勒令停業 或從事相關行業. 這樣才可遏止不法業者.
台灣人每每抗議國外毒美牛等等事件, 扼殺業者就業生存環境, 反觀台灣的法令, 處處是漏洞,說白的一句話, 台灣人經過塑化劑 毒澱粉 毒油 以數十年了, 害自己人都害夠久了, 但政府又不夠主動查核, 大都都要等人檢舉, 但罰緩又很低. 說實在的, 生意人賺錢已經賺飽飽了, 罰個小錢沒甚大不了. 停業, 以後再換個負責人, 申請個新公司, 也是很快的就可以營業. 而台灣老百姓, 也是感覺一下子 就淡忘所有的事件了.
台灣人真的很悲哀. (其食藥事法 也是有很多漏洞的, 例如中醫師可以合法監製藥 但藥品不需經過檢驗就可自製販售病人, 又不開收據明細, 但衛生局 也於法不可管, ........無話可說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