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0日中午的時候 把在29日在衛福部拿到的公文交給醫師看 醫師到我母親的病床的頭部那邊 準備要直接拔管 經我告知:無醫德數次 算是停止了 但醫師這一突如其來的作為 讓我心裡因此備感壓力 因為過去在另外一家醫院也發生過 這都是健保裡合法允許醫師的作為 因為為了讓病床流通率提高的設計 這幾天 為了醫師的這樣的心念 我自己是很擔心醫師突如其來的就又做出 也多次到醫院去查看這是否發生 發現都沒有 我心安了許多 昨天星期一一早 為了這 趕快到衛福部 為我母親脫離呼吸器的後續作協調 早上來了醫師司的負責醫療糾紛的和照護司的一個負責外勞業務的即一位技正 因為我對醫師的這樣做為,我知道是合法的,因為健保制度所授予的,而我的目的是在健保和照護這兩結構裡,我母親在下轉時,目前出現在照護機構無法提供安全的照護,該問題的解決 但是醫事司和健保局一直的沒有可以負責和擁有權力的來與我洽談 所以事情的核心問題 一直無法解決 從早上的9點10分 一直到下午,都沒有結果 官員都避不見面 很糟糕 在無解之下 自己到衛福部大門向虛空禱告師尊協助,能有可以解決問題的人出面 經過了一個小時 在4點半 由秘書處的一位副處長來我面前 他不是負責這相關的 是負責大樓營繕保全的 把訴求的內容和今天及上周四來部的相關事宜 簡要的做了說明 也幫在剛剛等待的時間敲打了一份文件 交與到收發取得收文文號 其允諾 會將與我的會談做成談話紀錄 簽文 會各單位 相關的後續就等他處理 在快晚上6點時 我就離開了 今天下午 4點半的時候 我撥了一個電話過去 詢問處理的情形 得到在今天早上召開了一個會議 政風處也參加了 由政風處處長主持 會議各單位認為問題都簽了,就是各行其是 而這各行其是 但對實際問題並未解決 因為政風處處長聽過我陳述的內容,以及秘書處這位副處長也聽過我所陳述的內容 都主張各業管單位能考量我所陳述實際的情形來處理 所以會議結論 各單位帶回,再重新進行研議 明日再做更進一步的討論 這算是比較好的模式 因為原本就是各單位各行其是 而形成的問題 各業管單位忽視問題 還是各行其是 那問題就不能得到真正的處理和解決 能依我所見的核心問題去面對和解決 那將是人民之福 否則遇到的 那是人民的苦難 我所說的 是可以經過所有考驗的 所以政風處處長和秘書處副處長旁觀者會認同我的看法 今天我中午到了醫院探視我母親 晚上寫完心情貼後 求了佛水 就過去了 到了醫院竟然發現:我母親的呼吸器撤走了 問了醫院的看護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醫院的看護不知道 我又去護理站問主護 主護是晚班的,下午四點才上班 她說:她不知道 我問:交班時沒交接這事 她說:沒有 我說:我中午來,一點多才離開,那時候還有呼吸器,怎麼我晚上來,就沒看到了 我說:妳幫我聯絡呼吸治療師,我詢問一下 找到呼吸治療師 電話中我問了她,她因為沒負責RCW我母親的病房,她也不知道呼吸器拿走了 我說:醫師做了這,沒跟我事先說,在醫院這樣的情形,後續的處理是如何 她因為不是負責RCW的,她也不知道 我母親現在的身分在醫院是還在RCW,還是一般病房 我現在找不到護理之家的病床,醫院就此情形的通案處理原則是什麼? 呼吸治療師說她也不知道,這要問護士,我問了護士,因護士也沒遇過,所以也無法回答我 這一切都必須明日詢問醫師後,才能知道 原來醫師當天當下被我阻止了直接拔管的作為 他在5天後,也就是29日開始訓練,今天3日,剛好是5天 醫師就不接回呼吸器 我母親算是脫離呼吸器了 這與之前 我跟醫師的協議 等衛福部處理之後有了正式結論後,真的找不到護理之家的病床 我就將我母親轉到自費病床 而這目前還在處理中 醫師就言而無信的處理了 在當下被我制止直接拔管 就在沒告知我的呼吸訓練模式 就以脫離呼吸器的方式來處理 這些都是健保所賦予醫師的權力 沒有直接拔管 立即造成危害 我想那就好很多了 以目前的手段來處理 因為都是健保所允許的 我只能接受 雖然醫師言而無信 那也是道德的範疇 與法無關 明天 要了解衛福部就我星期一上去所提 他們最後所做成的決議是如何 因為一切決定在人的仁善和自我的反省 如果蠻幹,玩官權 不就真的實務的問題核心做面對和處理 那我一個小老百姓也無法 相關的事物 是否後續再進一步處理 我再想一想 基本如果可以 我是會做的 因為母親現在脫離了呼吸器 該醫院的處理模式 我還沒遇過 在這之前 醫師也沒告知 以前印象裡 健保制度 好像是3天必須離開醫院 如果現在沒護理機構的病床 那該如何處理 這部分我自己還沒遇過 因為以前我都是直接接回家自己照顧 現在我自己照顧不像以前可以一切都OK 我自己因為醫師給錯藥 身體也無法像以前完全安全無慮不休息的照顧 現在如果這樣 我想我自己身體也許也有可能承擔不住 因為在之前 一直尋找的過程 有一位照護機構類似工會的理事長告訴我 我母親現在的情形 沒有照護機構會願意收我母親的 只有自費病床是可能的方向 他幫我連繫看看 有的話 會跟我聯繫 但對方一直沒有跟我聯繫 我自己在找第二次的時候 到了一家護理之家 其也是不收我母親 但其告訴我:他們的醫院有在收自費病床 要我過去找那病房的護理長 後來我過去 把病摘給了醫院胸腔科醫師看了 我也看了他們的病床 如同我母親的病人有不少就住在這裡 制度下,沒有地方可以收留 只能在不是制度的醫院的自費病房找到可以安身之處 那時在這裡聽到護理長提到:癌症安寧的照護,健保也是沒病床,都找了很久,而這家醫院的自費病房收了這些體制內無法收的病人 因為秘書處的副處長,跟我聊到他母親也是癌末的情形,他花了一個月15萬住自費和一個月的護理之家 兩個月花了幾十萬,他母親的情形,跟我母親的情形差不多,他問我:醫師評估我母親可能離開的時間還有幾個月 我說:我母親照顧好,可以活很久,但如果沒照顧好,馬上有生命危險,我母親沒有像癌症末期的還有多久可活的問題 我因為遇到了兩大體制所形成的不可解的問題 如果我不處理出一個可行的 那以後老化人口越來越多 難保不會有我母親遇到的情形 如果我能讓體制調整反省自我修正 那對人民,尤其是老人家會有不少的把問題先化解危無形 因為晚上到醫院探視母親 沒想到醫師做了這作為 做了之後或事先 都沒跟我說 這都是很離譜的事 以前催我找護理之家病床 電話打給我打的很頻繁 做這 敢做 既然光明正大 就事先跟我說 就事後跟我說 結果都沒有 這是病人和病人家屬重大的事情 卻連告知都沒有 而且之前我就跟醫師協議了 等衛福部處理完成了 如真沒有病床 那我會將我母親轉到自費病房 醫師對自己的承諾 以手段,以健保賦予他的權力 做出這作為 因為合法,也不能如何,這一切我只能接受 但醫師在我內心是言而無信了,也是缺德的 因為醫師既然內心已打算在無法直接拔管趕人之下,那就告知我要在5天脫離訓練後,正式脫離呼吸器 這一讓我了解的應該 結果過程卻隱而未說 既然是合法的手段,預先告訴我,又何必隱匿咧 我們國家的醫師 越來越沒有值得我所敬重的了 內心的如此這般 實不可取 從醫院回來,打了這份資料,紀錄下一些事情和自己對這些的看法和心情 以為留存 當然對醫師的作法,在健保制度下,我雖必須接受,也必須承擔醫師那些不好的手段和作為 但是醫師其人的心性,是令我失望的,而不認同的 心識所見,一切逆來順受,一一的面對,而把事情處理圓滿,自我提醒和勉勵自己的這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