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存在於彼此凝視的中,而在於從同一個方向往外看。
愛並不單純是對外在條件的喜歡,更重要的是具備相同的價值觀,以及對於生命的看法。
有時候,太過於勤勞工作的人,會需要另一半的牽引,才能稍作休閒,享受一下生命;有時候,太過懶散的人,會需要另一半的催促與監督,才能順利把工作進度完成。
但人與人並不是一見面,或接觸過幾次,就能充分了解對方,或者能夠彼此契合,雙方很有默契地互動,決定相愛之前,彼此應該經歷磨合的過程。
磨合,不是其中一方無底線地退讓,而是彼此都各退一步,一起找尋兩人都能認同與接受的相處模式。
相愛是兩個人的事情,相處也是兩個人共同經營的,所做的決定最好避免獨自悶著頭想或自私決定,這是對彼此的尊重,也是對於這份感情的認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