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跟一個四十來歲的人閒聊,
我已經好久好久沒這樣跟人閒聊,
忙著工作昏頭暗地的我,
好不容易在病假期間有空閒陪人聊天;
什麼是愛情?
什麼是昏姻?
聽他說現在不管男女及年紀,
很多人對昏姻都拒而遠之,
有許多人忍受不了孤寂,
會和對方選擇一種類似同居的人生,
不希望一張紙受到束縛,
但我的觀念是,
既然認同對方是可以相處,
怎會預期對方無法撕守到老呢?
怎會預期對方無法牽手到老呢?
怎會預期對方無法扶持到老呢?
如果會有預期一張紙會受到束縛,
所以選擇不要婚姻的生活,
或許現代人真的有很多人選擇如此,
他要仔細解釋原因及理由,
但我的觀念並不是保守,
我進過醫院開過刀,
在我昏迷的時候,
是誰能幫我簽名呢?
我沒有丈夫,
當然就是我的姐姐或老媽囉,
但是假若今天有人要我選擇跟他只是同居而沒昏姻,
很簡單的,
在法律上你跟我沒有任何關係,
我不是你的誰,
你也不是我的誰,
你無法決定我的生死,
我也無法決定你的生死,
我的財產你無權分配及過問,
你的財產我也無權分配及過問,
記得我家鄉有個老婆婆,
他嫁他先生四十二年了,
他先生前年死了,
誰知她和她先生竟沒有結婚登記,
天丫,(我們鄰居那麼多年沒人知道)
他們又都沒小孩,
這個老婆婆完全得不到任何保障,
房子及先生2佰多萬存款及一些股票,
竟因沒有小孩,
全部通通給遠房親戚繼承,
而繼承人又是敗家子,
最後這個婆婆超級可憐,
處處陳情,
但卻沒任何依據可證明房子是她跟先生一起拼鬥買的,
下場是八十歲左右的年紀無家可歸,
社會局也愛理不理的,
我們有能力接濟她一些物資,
卻無能力長期幫她的忙,
後來她拾荒拾到那兒去,
我們也完全不知道了,
還在不在這個世界,
也不清楚,
只知道那段時間她每天以淚洗面,
真的很可憐,
但唯一我知道的一件事,
她先生在世時因為一直生病,
都是她在照顧他,
也都是她在餐館打工賺錢養家,
後來年紀太大才改作拾荒與老伴維生,
這件事看在我們大家眼裏,
很想幫她的忙,
卻又礙著不通情理的法律無能為力,
所以我的心底就萌生一種觀念,
不論如何,
未來的人生若沒有結婚的對像,
我也要拼死拼出退休養老金,
讓我的未來人生不會潰乏,
若真的願意與我偕老者,
請您高抬拾筆之手簽字,
不願簽字不代表你是無情的,
只是你沒有那個勇氣提筆,
請您將你的財產先立個遺囑吧,
讓我有權能分享您的成就及能力,
感恩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