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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陪我走一輩子吧!
作者: 癩蛤蟆 日期: 2007.12.19  天氣:  心情:

人在找到伴侶的時候,儘管未必想過是否白頭偕老,至少是希望與對方一起走一段人生的路程。


有些情侶一起走了一段之後,才發現對方步履蹣跚、又或心不在焉、也或步調不一。以現今的世道,多數的情況下,其中一個會選擇放棄眼前這個人,再找另一個步調接近的人,一個換過一個之後,開始嗟嘆那個Mr.right苦尋不得。除了那些曾與你一起走的人是真的惡劣至極乃至於無法一起走下去的情況,真是因為了解而分開嗎? 不是,是因為厭倦同行而分開,因為你(妳)不曾想過、努力過企圖調和彼此的步調,因為你(妳)認為對方必須配合你的步調行進。


今天在一個鄰居的日記上看到麵包與愛情的討論,愛情與麵包各有各自的擁護者,也有人希望兩者皆得,但卻沒有人提到自己該付出什麼。我回應:


當你擁有吃不完的麵包,卻暮然發現,只能有你一個人吃,那是一個人的悲哀。
當你有另一半陪妳吃麵包,卻發現麵包不夠吃,那是兩個人的悲哀。
兩個人一起烘焙足夠的麵包一起分享,才是愛情與婚姻存在的意義。
有的人希望獲得免費的麵包,然而免費的麵包吃起來,飽足卻乏味。
有的人與另一半辛苦烘焙,也許只能得到勉強果腹,但那味道卻甜美的足夠回味。
換個現實又商業化的角度說:不勞而獲的麵包,你(妳)憑什麼吃呢?


同甘不共苦,是這社會當前的真理。呼應著「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的古諺。即使夫妻都會因為對方落魄而選擇拋妻(夫)棄子而去,何況是無婚姻羈絆的情侶。


不離不棄,是一種最高的道德勇氣;只可惜你的不離不棄,未必是對方所需要的。許多人要的不是相互扶持,是擁有最多選擇的自由空間,是另一半外表所帶來的賞心悅目,是另一半身分地位所帶來的虛榮滿足。


感動,只存在初相識的熱戀期間;能夠通過"習慣她(他)的存在"的試煉,才能得到白頭偕老的資格,在為對方梳理花白的髮絲時回味著一路走來的喜怒哀樂。走到終點之前,還有另一半在身邊陪伴著你,那才是對這一生最大的感動。


陪我走一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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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2-31 16:51
他, 50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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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2-31 14:16
他, 49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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