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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千錯萬錯都是???
作者: 無心人 日期: 2012.06.28  天氣:  心情:
資訊發達的時代,很多路人都成了低頭族。

FB的盛行,造就了沒有一點點的個人空間(當然沒設FB帳號除外)

到了某地打卡、貼近況啦,美其名為"分享"實際上炫耀的程度應該比較多。

當然要不要使用"FB"純屬個人自由,但好玩的是現在新聞節目似乎快成了綜藝節目。

轉到新聞頻道,看到旁邊打的字"翻攝自網路"那大概就是"懶"記者"採訪"。

當然不能怪他門,因為"收視率"佔第一才會有廣告主嘛!

不然怎會有收入?

翻攝網路事件來當新聞其實也還好,起碼還有點娛樂性,在一些"不堪"的新聞中還有點放鬆

的空間。

但是"民眾投訴"篇,卻成了一種奇怪的常態。

每回看到是小朋友在甚麼店裡或遊樂園諸如此類的受傷甚麼的,就看到家長投書、通知媒

體。

一副"受害人"家屬的模樣訴說著某些"不堪"等等,仔細看妳一定會發現到一件事。

請問:

餐廳可以讓小孩跑來跑去嬉戲嗎?

回家時,可以和同學們在馬路上嬉戲?

行人、自行車可以闖紅燈或擅闖馬路?

計程車可以紅線違規停車只為了排班?

老師教學生屢教不會、不理,只是大聲罵幾句,就要被家長罵到狗血淋頭?

(還有很多不及備載)

看倌們妳們覺得以上的事情是對的嘛?

想當然也知道很多事情都是自己搞出來,出了事才怪東怪西怪政府。

在學校出了事怪學校、怪老師。

這社會裡太多的積非成是,可以搞到錯的變成對的。

這樣下去應該沒人想講理了,因為"公道"自在人心啊(符合自己利益的公道)。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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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6-30 20:57
她, 53歲,新北市,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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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6-29 14:10
她, 9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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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6-29 09:42
她, 9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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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6-28 22:08
他, 53歲,新北市,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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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6-28 22:06
她, 9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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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6-28 21:52
她, 99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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