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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吃一碗泡麵 等於喝65c.c.
作者: 小莊 日期: 2009.07.25  天氣:  心情:

成人一天的鈉攝取量,建議2400毫克,換算一下,等於6公克的鹽,不過,台灣民眾「重鹹口味」,每天的平均攝取量是10到12克,已經是高鈉的飲食習慣了,您還要再吃泡麵嗎?消基會抽查之下發現,最「鹹」的泡麵,已經是建議量的1.8倍,光是吃一碗就遠超過一天的鈉攝取量,專家建議真的要吃,最好調味粉包減半,或者光吃麵不喝湯。
 
一匙鹽巴、兩匙鹽巴,一直加。TVBS記者張倍綺:「這樣剛剛好10克,等於台灣民眾每天的鈉攝取量,但光是吃這一碗泡麵,就已經超過了。」
您吃泡麵一定很少看外包裝吧,營養標示,鈉只有2272毫克而已嗎?整碗的重量可不只100克吧,換算過後,原來它的鈉高達4362毫克,是每天建議攝取量的1.8倍;到底有多鹹?吃掉這整碗滿漢大餐蔥燒牛肉麵,等於吞了10.9克的鹽巴,或者等於喝掉這杯65.4c.c.的醬油。
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這個鈉含量過高,會傷害到我們的心臟,也會傷害到我們腎臟。」
真的不誇張!消基會隨機抽了12款泡麵,統一、唯力、味丹、味王等廠牌,鈉全都超標,這碗一度贊紅燒牛肉麵,鈉高達2780毫克,同樣吃一碗就過量,還有阿Q桶麵泡菜臭臭鍋,也有2428毫克的鈉。
消基會要求業者,在外包裝加註警告,其實,問題主要出在這個調味粉包,業者強調,已經註明要民眾「酌量使用」,什麼意思?營養師說,至少要減半!吃不慣淡口味嗎?再不然,剩下的麵湯不要喝,等於去掉了一半的鈉;畢竟一次吞這麼多的鹽巴,沒有狂灌水幫助排鈉,累積在體內,可是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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