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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工時-定義不清 你的假與錢被A
作者: Cappuccino 日期: 2016.06.11  天氣:  心情:

「工時」定義不清 你的假與錢被A了嗎?
聯合新聞網 2016/06/11 06:00

台灣部分工時勞工高達40萬人,近年基本時薪調漲幅度大,但學者發現,由於五年前時薪加成新制上路,加上「部分工時」定義不清,雇主為降低人事成本,省錢、省假,部分工時勞工「假時薪、真全職」、「假月薪、真時薪」現象愈來愈嚴重,前者是雇主吃掉勞工國定假日、特休假,後者勞工不但假被A了,連薪水都縮水,「假」與「錢」都損失,是最大的輸家。學者推估被雇主A假A錢部分工時勞工約10萬人。

台灣部分工時勞工高達40萬人,以便利商店、大賣場、加油站到冷飲店最多,其中尤以高達上萬家便利商店部分工時勞工占最大宗。

近年時薪年年漲,2011年起勞動部還以打工族工作密度高,將時薪加成計算。不過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副教授李健鴻比較勞動部2011年及2014年部分工時勞工調查結果,發現除了「時薪制」薪資增加,月薪、日薪等薪資都減少,顯示由於時薪單位成本較月薪高,很多雇主將勞工從時薪制改為月薪制,出現「假月薪、真時薪」現象。

李健鴻指出,部分工時勞工計薪方式分為時薪、日薪、月薪、按件計酬,勞動部自2007年起每三年調查部分工時勞工工作狀況,近兩次調查發現,雖然每周工時由24.2小時下降為22.2小時,減少二個小時,但2011年時薪制平均薪資為11834元,2014年增加為12100元,其他三種計薪方式,平均薪資都下降。他認為,最可能的原因就是雇主將「時薪制」改為「月薪制」,規避時薪制加成增加的成本。

李健鴻表示,勞動部2011年修法時薪與月薪脫勾,並加一成,立意良善,但當時外界也擔心時薪調幅高於月薪,雇主精打細算後,可能將部分工時改為月薪制,如今看來,「當初擔心的事果然發生」。

李健鴻表示,我國部分工時指周時未達30小時,但未於法律規範,實務上,目前賣場、便利商店大量僱用的部分工時勞工,很多工時八小時以上,應屬全職,但雇主仍以時薪制僱用,勞工的假極可能就被A了,也就是「假時薪、真全職」。若以三成勞工自認工作責任與全職員工相同三成多計算,至少10萬勞工可能是「假時薪、真全職」。


勞工被A假A錢狀況嚴重 學者促訂部分工時專法
聯合新聞網 2016/06/11 07:00

部分工時勞工被A假A錢狀況嚴重,全產總顧問謝創智及學者都表示,台灣部分工時勞工人數達數十萬人,但勞動權益妾身未明,雖然勞動部訂有部分工時注意事項,但保障明顯不足,若要杜絕「假月薪、真時薪」及「假時薪、真全職」等問題,應該訂定部分工時專法,透過法律讓雇主不得「以部分工時之名,行規避責任之實」。

謝創智表示,部分工時是勞資雙方為了彼此彈性需求而存在的勞動型態,因此若勞工無法一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時,可以部分工時工作,取得工作與私人事務平衡;雇主則因只有部分勞動力需求,不必僱用全職勞工,兩者工時及工作責任都有區隔,不應成為雇主規避責任的管道。

他說,2011年時薪改為加成計算新制,雖然有人擔心雇主會改走月薪制,他就是認為改為月薪制也無妨,因為月薪制保障較周延。如今卻變成時薪改月薪,權益卻未同等,勞動部當然應該力爭。

他表示,時薪因為工作密度高,採調高計算,這跟一般貨物零售價碼較高道理一樣。但如果雇主想要完整勞動力,就應付出對等的福利,給予全職員工相同的保障,不容雇主讓單位成本下降,勞工卻拿不到該有的權益。

文化大學勞研所教授李健鴻及謝創智都說,勞動部僅以注意事項訂定部分工時僱用事項,顯然位階不足,例如部分工時的工時定義到底是多少?如果超過多少就不應採時薪制。他們都認為,非典型工作勞工相對資方更弱勢,缺乏談判籌碼,政府更要透過法律加重雇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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