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視覺障礙者
視覺障礙者簡稱視障者。廣義而言,如果個人需透過輔助器具如眼鏡、放大鏡等才能看清楚東西,那就稱為視障者。視障可分為全盲及弱視,其中又以弱視朋友居多,在我國的殘障認定標準是兩眼視力較佳的一眼未達0.1或視野各為20度以內者,才有資格申請殘障手冊。
弱視朋友是視障程度較輕者,有時並不容易分辨出來,我們可以從他眼球震顫、看書、看電視等來判斷,弱視者看東西的距離相當的近,以使用電腦為例,有時幾乎是貼在電腦上。
視障者雖因視力的障礙影響其行動、社交、日常生活等,但他們在其他方面的發展和我們差不多,甚至在記憶力、聽聲辨人、聽音辨位、空間概念等方面都超過一般人。 也許在我們生活的周遭,有這樣子的朋友在,請多關懷 她,謝謝!
恩~ 不只是要關懷而已~ 還要多多照顧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