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又稱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英文譯名: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ECFA)[1],原稱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或兩岸綜合經濟合作協定(英文: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CECA),是中華民國政府於2009年提出並極力推動,最終於2010年6月29日在中國大陸重慶簽訂的經濟協議。此協定名稱中的「兩岸」,係指台灣海峽兩岸的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該協議在簽訂前,曾一度正名為兩岸經濟協議[2]。..........
.....................摘錄自"正在编辑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维基百科(2010.07.12)" ....還是回頭想想自己..隨著企業的移動 台灣的企業工作機會或許沒有減少(但工作地點?) 但是台灣的白領藍領 都要面臨空前的挑戰 個人還有什麼可以做的? 只有增加本身的"彈性"以及"差異性" 才能在後ECFA時代倖存 ...................摘錄自"財訊350期--簽了後 該怎麼辦?" 富士康事件凸險一個重要趨勢:中國社會在質變 而這個變化中的社會與台商的關係 不能再只用經濟坐標來考量.......面對中國 如果台灣不試圖與中國的社會進步力量結盟 將處於腹背受敵的狀態 又要應付對你存有政治企圖心的中國政府 又要擔心視你為剝削者的社會大眾.....因此..台灣必須把具有社會進步性的議題帶入談判中......我們面對的不再只是經濟中國 而是整體中國 ...................摘錄自"財訊350期--不只是面對經濟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