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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聲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沒閒閒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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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無法接受的答案
作者: 順其自然 日期: 2012.03.24  天氣:  心情:
昨天跟我前岳父談完以後.他晚上馬上又跟我前妻談過了

晚上10點他打電話給我.說問題沒那麼嚴重應該可以好好談談.考慮給小孩一個健全的家庭

講完以上他就掛電話了.現在是又是我的問題了嗎 [X(]當初要離婚的也是她.現在後悔的也是她

那當婚姻是兒戲ㄚ.想怎樣就怎樣嗎.我不是那麼隨便的人.都離開那麼久了才來找人說這個問題會不會太扯了

就在今天早上11點13分我跟他碰面又談了一些事情.讓我更受不了他.

那個人她說嫁給我9年她一共賺了300萬現在呢.她想要買房子連頭期款都付不出來.所以她要求我

之前他幫我付前繳車的保養費.跟曾經繳過的水電費跟家裡的一切開銷都要還給她.

當初一人負擔一個小孩的保險費她不負擔了要全部我繳納.還有她問受益人要改給誰

我跟她說改給我媽....她2話不說.那她之前繳的保費都要還給她...她x的現在是怎樣

明明知道我還有代款要繳.一個月的開銷大概都差不多了還來亂

那她之前住我家那我不就要跟她收房租.1個月4千就好.九年共108月=432000元 水電費108月算她1個月500

54000元 還有帶他出去玩一年我收司機費收1萬就好=90000元 外加9年都是我早上叫她起床從未遲到

1天算他100元 1年上班算240天 9年共2160天=216000 照這種算法在算下去...她賺在多錢都不夠給

之前夫妻時候都是互相的還能在離婚後算成這樣..那是不是每個離婚都是這樣算的

我只有跟我前岳父說聲抱歉....之前答應他的事我做不到.我跟她的問題如期在4月9日上法院見

我不願私了.如果法官同意他所說的東西我會支付.那是判決.如果法官不同意那我也沒法度

我還會外加申請一條規定.如果她因為2個大人的問題讓小孩受到傷害.可以禁止她跟小孩見面

因為她跟我說...小孩子去她那邊住個一.兩天那是她的負擔...我很想跟她講

如果是負擔那不要去跟妳住或跟妳出去.因為已經造成妳的負擔了.







我終於知道某位長輩為何要我少管人家的閒事了...因為我跟本沒時間去管別人的問題

我自己的問題就夠大了那有多於的力氣呢..果然他們看的層面夠廣.讓我更加的相信他對我的指點

放心.我會撐過去的.在怎麼難撐也沒當初她自己離家出走跟我離婚後的痛 [X(]



遇到這種人讓我發現原來所有的一切好像她所策劃的.不過我相信不是所有人都跟她一樣

不過我現在可以確認一點....以後要我在結婚那是不可能的我相信不一定有婚姻契約才有保障

如果真的很相愛的話.我自然會把所有的一切都交給他.包含我的一切

我只需在忍耐3年.這3年一過我就自由了...我就過更不一樣的日子給她看.讓她知道當初她是錯的放棄了一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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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26 20:31
她, 51歲,彰化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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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26 19:06
她, 51歲,彰化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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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25 01:58
她, 40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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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25 00:22
她, 56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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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24 23:53
她, 50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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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24 23:43
她, 50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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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24 22:28
她, 35歲,台中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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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24 20:24
她, 56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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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3-24 19:52
她, 50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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