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長領域:用藥資訊 | 防癌抗癌
日 期:2008-03-03 01:59:33
你好, 請問關於肺癌用葯的情況. 因為我父親最近被診斷為肺腺癌(應是3B), 且已轉移至骨頭(龍骨及胸骨約3處)及腦部(0.5公分). 所以最近就診情況及自己對於用葯的問題想請教您.
Q1. Paclitaxel+Cisplatin(PC)的葯物治療 :一家為每週打一次, 另一家為每三週打一次. 想請教這二種於式有何不同? 對於NSCLC的病患何種較好副作用較少, 較能減輕其痛苦?
A1: 基本上, 療效大概差異不大. 因為每週給藥的劑量為低劑量, 而每三週打一次的藥物為較高的劑量, 統計每個療程的劑量是差不多. 但是副作用可能就會有些差異, 例如每週給藥的方式雖然胃腸道的副作用(噁心, 嘔吐)較小, 但相對地骨髓持續抑制, 所以血球低下(白血球, 紅血球)的機會會較久, 相對的受到感染的機會可能會較高, 需要特別注意; 反之, 每三週打一次的方式則顯的胃腸道的副作用較高, 但是血球低下的時間可能較短(因為有時間讓自身的血球恢復). 其實目前兩者在臨床上均有人使用, 但以每週給藥的方式較常使用, 並沒有硬性規定一定是使用那種方式.
Q2.是否一定都要使用過PC葯物無效後才能使用Tarceva(得舒緩)? 有可能跳過PC直接用第三腺葯物嗎? 另是否第三線葯物就比第一.二線葯物更毒?/
A2. 目前健保給付規定為限單獨使用於先前已使用過platinum類及docetaxel或paclitaxel化學治療後,但仍局部惡化或轉移之非小細胞肺癌之第三線用藥。因為Tarceva應用於第一線葯物的療效報告與其它第一線葯物並無較佳的數據, 但是其花費則高?#92;多。假如要應用於第一線用藥時, 則需自費使用(1個月約7~8萬元)。並不是藥物較毒. 反而副作用較少。
Q3.我父親的癌細胞確定已轉移至骨頭, 所以就很疼痛. 想問的是, 會疼痛是否代表癌已惡化到不可醫治? 疼痛是否只能用嗎啡減輕, 有任何快速的方式讓他不要那麼疼痛嗎??
A3. 基本上, 癌症一但至其它器官轉移或骨頭轉移, 應該算是無法治癒的地步,如何將腫瘤控制較穩定或提升患者生活品質則是接下來的治療目標。骨頭轉移的疼痛控制一直以來均是醫學研究重點之一, 一般不外乎使用放射線治療或麻醉性藥品(如嗎啡), 要知道嗎啡是沒有使用劑量的上限(但調整不可太大量, 需循序漸進), 建議您好好與令尊的醫師討論後續治療的計畫(包括止痛), 畢竟最了解令尊的病情還是只有他, 我在此提供的意見純粹是個人工作經驗及專業知識, 但是並無法適用於每個患者, 因為病況不一! 。
祝您早日找到一個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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