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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未達最低成團人數,旅行社仍宣稱
作者: ꧁༺ 惡༒魔༻꧂ 日期: 2011.11.24  天氣:  心情:
出國旅遊的風氣在台灣已相當普遍,根據交通部的一項統計資料,99年全年國人出國人次達942萬人,顯示國外旅遊市場的蓬勃發展,而國人主要前往的國家或地區依序為中國大陸、香港、日本、澳門及美國。


 消基會日前接獲消費者反應,報名參加旅行社推出的「保證出團」行程,就在滿心期待即將出發之際,卻於出發日一週前接到旅行社通知無法成行,讓消費者為之氣結,質疑不是說好「保證出團」嗎?


 此一案例引起消基會的重視,值此年底與春節旅遊旺季來臨之前,消基會於11月間透過網路蒐集市場上宣稱「保證出團」的旅遊團計12家旅行社,每家旅行社均於宣稱保證出團的行程中挑選一個行程為樣本,以一般消費者的身分去電詢問,瞭解業者到底保證什麼?如屆時無法出團,又會如何處理?


本次調查的旅遊行程樣本出發日最早為2011年12月9日、最晚是2012年1月20日,團費最低為17,900元(柬埔寨、濟州共兩件樣本同價)、最高115,900元(英國)。





*樣本網頁標示資訊調查


(一)1家完全無售價資訊、2家未標明定金


 在本次調查的12件樣本中,有1家旅行社於網頁上完全未標示產品售價,為(6)御源旅行社有限公司,僅標明請去電客服人員詢問;另有2家旅行社未標示定金金額,包括(10)五福旅行社和(12)凱旋旅行社;另外,(7)富邦樂遊網雖然也未標明定金,但因屬電視購物網站性質,消費者需先付清全額並享有猶豫期,故不列入未標明定金樣本。


 消基會工作人員在檢視網頁的過程中發現,除了以上樣本外,其他旅行社在售價說明中,均有列出定金金額,是值得鼓勵的作法,因為在「國外(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暨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中,並未約定旅遊行程定金成數或上限,如果業者收取過高的定金,萬一發生可歸責於消費者的事由致不能成行,消費者的損失將會很大,因此消基會也呼籲消費者,最好不要支付過高的定金給業者,以免產生爭議時失血慘重!





(二)定金成數最高達三成,有需要?


 在本次調查的樣本中,除了(7)富邦樂遊網屬於特種買賣之外,其他樣本均會事先向消費者收取定金,根據調查結果,定金比例最高的是(3)康福旅行社,售價32,800元的「巴里寧靜海~君悅雙星、獨棟別墅、水上活動五日」,定金金額10,000元,達31%;次高者為(5)燦星旅行社的「柬埔寨雙城~金邊+吳哥窟.藝術文化五日遊」,定金比例為28%,還有一件樣本是(10)五福旅行社「輕鬆遊濟州五日」的定金比例也是28%。


 至於定金比例最低的則是(2)世邦旅行社的「經典法瑞義10天~亞爾薩斯、雙高鐵、八大風味餐」,售價84,900元,定金僅收5,000元,比例6%;另外一家(4)天海旅行社的「義戀久久‧九大風味餐~五鄉地、莊園、高速列車9天」定金也是5,000元,占團費比例約6.4%。


 從本次的調查結果來看,並非團費愈高的行程就一定會向消費者收取高比例的定金,反而是團費較低的行程,其定金比例偏高。雖然業者收取定金是無可厚非的,但比例達到三成是否過高應可討論,消費者在報名的時候要詢問清楚並慎重考慮之後再付費。





*保證出團到底是保證什麼?


 在進行本次調查的同時,消基會發現「國外(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六點,規範「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旅行業者之通知義務及賠償責任」,其中規定,若無法成行的理由非可歸責於旅行業者、或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則旅行業者不需要賠償,僅規範應儘早通知消費者,若怠於通知導致消費者受有損害,才需要賠償。


 因此,若是出團人數不足致不能成行,理論上屬於不可歸責於旅行業者的事由,但若是業者打出「保證出團」,消基會認為,縱使是因為不可歸責於旅行業者的事由,業者仍有賠償的責任。若參照《民法》第249條規定:「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再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25條,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保證商品或服務之品質時,應主動出具書面保證書;「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6條也規定,縱然業者未出具書面保證書,仍應就其保證之品質負責,若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25條,依同法第56條,經主管機關通知改正而逾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以下罰鍰。因此,業者若要宣稱「保證~~」,千萬要當心自身的承擔能力。


 消基會工作人員於11月18日至21日間,以一般消費者的身分去電12家旅行社,表示欲報名參團,藉以瞭解業者打出的「保證出團」到底保證什麼,以及萬一仍無法成行時會如何處理。





(一)尚未滿最低出團人數,網頁上仍宣稱「保證出團」


 消基會依據電話調查的結果,有1家業者(9)雄獅旅行社表示,欲報名12/23出發的該團,目前都還沒有人報名,如果消費者很介意是否一定會出團,建議挑選其他時間,萬一還是要報這一團而屆時不能出發的話,會退還全額定金。而消基會至該團網頁點閱,發現該團標示團位26位、可賣25位,意即僅有1人已報名,令人不解業者宣稱保證出團的依據為何。


 另一家(11)任意門旅遊網於2012/01/17出發的「直航~台中來回~中國世家-寧波普陀山風情溫泉6日遊」,業者表示打出「保證出團」就是主力商品,會想辦法衝到成行的人數。而消基會於電洽後再至該團網頁點閱,發現標示機位16位、可賣16位,並沒有任何人報名。


 除以上2家業者之外,其他10家樣本的電詢結果則情形類似,業者均表示因為已付定金的人數已達最低成團門檻,基本上不太可能取消,所以不必擔心、一定可出團,但其中(9)天海旅行社,網頁上標註的團位是28位、可報名16位,顯示已報名者是12位,尚未達到16位的出團門檻。另外一家(12)凱旋旅行社雖於電洽過程中告知已20人報名,但網頁上該行程標註「可報名」未顯示人數,並以跑馬燈字串說明可報名的意思是「尚未達到成團人數」,以上兩家業者不知是否為標註未更新,或服務人員回答有誤。


 消基會認為,雖然在已付定金人數超過出團門檻的情形下,不成團的機率的確很低,但可能仍存在一些未可知的風險,如同一家庭多人報名結果因家中有要事無法參加,或是航空公司班機出問題、天災、當地發生疫情等,而宣稱「保證出團」的業者此時只要兩手一攤說是「不可抗力」、「非歸責於旅行社」因素,就不需要負賠償責任,實在說不過去!





(二)2家業者強調不可能不出團,未告知無法成行時之處理辦法


 在本次調查的過程中,有兩家業者在消基會工作人員詢問「萬一無法出團時將如何處理」、「退費辦法」時,僅一再強調已經收了出團門檻人數的定金,不可能不出團,未說明萬一不能出團將如何處理或退費,表示不會有此種情形發生,為(6)御源旅行社有限公司與(8)凱尼斯旅行社。但消基會認為,無論業者是否打出「保證出團」的宣稱,在消費者詢問無法成行的處理機制與退費問題時,都應該給予說明。


 另外,有兩家業者在此問題中,回答「會依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觀光局規定」辦理相關事宜,包括(1)悅群綜合旅行社與(7)富邦樂遊網,雖然業者依循官方規定是很正確的方式,但此說法消費者還是不明究理,且如果回到前面提到的,業者提供保證服務的話,若無法出團應該屬可歸責於業者的事由,卻未向消費者說明在旅遊定型化契約中到底適用何條款。


 而其餘業者的情形均表示萬一不能出團,會全數退還定金,僅一家業者表示雖會退費但未說明金額,為(4)天海綜合旅行社;其中也有部分業者說會協調消費者延期或轉至他團等。





(二)3家業者行程網頁未標明可售機(團)位


 除了前面提到的有業者網頁上的資訊顯示報名人數仍不足、卻照樣宣稱保證出團之外,消基會也發現有3家業者未在網頁上標註報名人數的狀況,包括(1)悅群旅行社僅標註「可售」、沒有數量,(5)燦星旅行社與(6)御源旅行社則是沒有顯示相關資訊。雖然消費者還是可以打電話詢問,但如果可以在網頁上就得知,可以先考量是不是參加這一團或選擇其他時間。





*消基會呼籲


 綜合以上的調查結果,消費者未來在報名旅行團的時候,如果更改出發日期會造成相當困擾的話,就要特別注意該團的已報名人數,不要只是看到「保證出團」的字眼就以為絕對不會有問題,務必向旅行社詢問清楚;而旅行社業者也不應該任意宣稱「保證出團」,否則萬一遇到不能出發的狀況,恐怕要面臨消費者的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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