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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緣分是找到包容你的人(轉)
作者: 芛綾 日期: 2012.12.27  天氣:  心情:
不管你是已婚或未婚,有男朋友或沒男朋友,有女朋友或沒女朋友,讀了,或許,會讓自己更快樂...

這年頭婚姻越來越難維持了,以前是七年才有一癢,而現在婚姻能撐過二年就要感謝前輩子的修德,如果能五年不變,大概就算是有緣了。

許多以離婚收場的怨偶,不是怪自己「遇人不淑、識人不清」,再不就是「個性不合」,或「這不是我要的婚姻」,而無法繼續生活。

的確,相愛容易相處難,婚姻與戀愛最大的不同,就是「戀愛看的是對方的優點」,而「婚姻卻是要包容對方的缺點」。

所以,在沒看清楚對方的缺點之前就步上禮堂,到頭來才怪是「個性不合」,恐怕自己也得負很大的責任。

所以在決定要不要嫁給(娶)他之前,應該先問自己:我愛的是他哪一個部份?這個部份是他的全部嗎?
同樣地,在決定要不要離婚之前,也應該先問自己:我討厭的是他哪一個部份?而這個部份是他的全部嗎?

如果認為自己是因為「眼睛被牛屎黏到」,才嫁(娶)錯人的人,在選擇結束婚姻之前,更要加倍反省,自己會不會又看錯了?可惜的是,似乎人們很少能從經驗中學習,總認為自己當下都是對的,能自覺反思的人太少了。其實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我相信也沒有一個人是故意不完美的。

生長自不同環境的二個人,無論心靈如何契合,都難免會有衝突。與其說緣份是遇到一個能讓自己欣賞與被欣賞優點的人,倒不如說是緣份是找到一個,能讓自己願意包容與被包容缺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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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2-27 23:10
他, 45歲,台中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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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2-27 17:08
他, 42歲,雲林縣,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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