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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志銘﹝櫻木川和何弼﹞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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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亂錯記事本﹝壹-5﹞茱蒂篇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愛情亂錯記事本﹝貳-3﹞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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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亂錯記事本﹝貳-1、2﹞
作者: 翁志銘﹝櫻木川和何弼﹞ 日期: 2006.10.20  天氣:  心情:

 ││之一


  




  在雨水的撲打下撐傘,裝著書的紙袋很快就濕裂了,我只好把那些書抱在胸前,有點狼狽地撐著傘。坐上往台北市立圖書館的公車後更糟糕。擁擠的車廂裡面找不到位置坐,因為手上那七、八本書加上一把傘,很難好好抓住公車上的弔環,車行的顛簸中根本站不穩,在人群中擠了幾下,書本全掉下去了。




  我穿了一件膝蓋上十公分的裙子,說短不短,但是說長也不長,擁擠的車廂裡已經很難蹲下去撿拾掉在車地板上的書本,那件半短不長的裙子讓我更難做這件事,正當我無助發窘的時候,我看到一雙援手。




  一個大學生模樣的男孩笑著幫我收拾分散掉落在車上的書本,然後對我說:『我先幫妳拿著好了,下車後再還妳。』




  當時我的臉好熱,羞得只能擠出好小聲、好小聲的一聲:『謝謝。』




  眼看公車就快到達台北市立圖書館站,我用著像蚊子的聲音對他說:『謝謝你幫我拿書,我要下車了,書可以還我了。』




  『好巧,我也是在這一站下,這幾本書我再幫妳拿著好了。』他說。




  我不知道怎麼拒絕,好像也不需要拒絕,一切是那麼的自然,於是我讓他抱著我的書,跟在他身後一起下車。




  他拿了一把好大的傘,俗稱『五百萬保障』的那種傘。他下車撐開傘。跟在他身後的我也想要把傘撐開。但是不巧,我那把重看不重用的小花傘竟然在這時候壞掉了撐不開。面對風雨不知如何是好的時候,他的傘過來了。




  『一起撐傘吧,我這把傘很大,夠我們兩個一起用。』他說。




  我能說什麼,沒傘的風雨下很快就會全身溼透,於是我又說了聲:『謝謝。』便讓自己躲在他的傘下。




  在他的傘下,我不敢太靠近他。那時候的心情很奇怪,不知道該怎麼形容,而且腦袋裡面好像有人在打鼓,鼕鼕隆隆的,不太能夠思考。




  『對了,妳叫什麼名字?』




  『茱蒂。』




  『我叫傑森,很高興認識妳。』




  風雨實在不小,很快的,因為刻意跟他保持距離,袖子濕掉了。




  『妳怕我會吃了妳喔?』他笑著說。




  『什麼?』我不太了解他這句話的意思。




  『幹嘛離我那麼遠?妳看,妳的袖子都濕了,靠近我一點沒關係的,放心,我不會吃掉妳的。』他笑著說。




  他的話把我也逗笑了。




  『我才不怕你哩,光天化日下,你怎麼吃掉我?』我居然這樣回答他,自己都覺得驚訝。




  呵呵。他也笑了兩聲。




  『妳要去哪裡?我送妳過去。』然後他問。




  『台北市立圖書館。』我說。




  『好巧,我也是要去那裡。』他有點驚訝的眼神裡帶著笑意。




  ※




  台北市立圖書館離公車站排不遠,幾十步就走到了。




  我們一起走進圖書館。我去還書的時候,他陪著我沒離開。




  我的心情很矛盾。原本應該跟他說謝謝、然後說再見的,但是我沒有開口,依然讓他那樣陪著我。




  『我要去期刊閱覽室,你呢?』在還書櫃檯還好書後我問他。




  『我也是。一起去吧。』他笑著看我。




  走往期刊閱覽室的短暫時間裡,我懷疑他是不是想要追我,才回答說也要去期刊室?




  ※




  其實,我今天遇上的事,於同學閒談之間,我聽過好幾回了。這不過是台北市裡把妹的男孩子經常用的招式之一。




  我們班上的同學,就有人親身遇見過。不過她們後來的發展沒有結果。




  原因是,跟著她的那個男孩從頭到尾都不說話,反倒是我那個同學主動開口問他到底想要怎樣?而那個男孩一開口,居然是說:『小姐,妳襯衫上的鈕扣沒扣好。』




  真是莫名其妙的一句話啊。我那個同學是學校眾所皆知的辣妹班花,她放學離開學校後第一件事,就是解放自己校服襯衫上最上面的第一顆鈕扣,甚至有時候連第二、第三顆紐扣都解開,對這樣的辣妹說那種話,他得到回答是:『神經病,要你管喔?滾啦。』




  忽然想到這件事,我笑了,猛然想到旁邊跟著一個人,我緊急收斂笑容。




  這時我聽到他對我說:『我叫傑森,淡大國貿二年級,我每個星期三晚上,都會在期刊閱覽室裡待上好幾個小時,把當週發行的期刊全部看完,但是這個星期三,因為臨時有事沒來,所以改在今天,呵呵,還好改在今天來,不然就不會遇見妳,呵呵。』




  ※




  意思很清楚了不是嗎?我應該聽得懂他想表達的意思不是嗎?分明就是要追我。




  誰知,我的第一個直覺反應,是想要告訴他:我也習慣每兩個禮拜會找個週末假期來期刊閱覽室一次,看完自己想要看的那幾本期刊,其中主要的是那幾本著名的八卦明星週刊,然後順便借幾本書回家看。




  但是這些話我沒有說出口,因為期刊閱覽室已經到了。




  ※




  我會想要那樣回答,內心的態度是不是也很明顯?分明是不反對他的追求。




  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樣?




  我的心情有點亂。太多巧合了




  正好是下雨天,正好我在車上掉了一地書,正好我的傘莫名其妙地撐不開,正好他也要到台北市立圖書館,正好他來台北市立圖書館的主要目的是期刊室。




  一個巧合是巧合,這麼多的巧合該怎麼解釋?




  一個巧合不足以碰撞出火花,這麼多的巧合在碰撞不出火花就奇怪了。




  ※




  進了期刊閱覽室後,我們找到位置坐下來。畢竟這裡事圖書館,供人安靜看書的地方,他小聲地對我說:『我們先各找各的書看,待會再多聊囉。』




  說完,他便不再多話,也真的專心地開始看著一本接一本的期刊。




  ※




  第一次跟男孩子坐在一起看書,心裡亂糟糟的,根本沒有辦法專心。




  我不時地覷看坐在身邊的他,發現他真的很用心地閱讀,我注意到他看了財訊、天下、商周以及各種與經濟、人文產業相關的期刊。




  雖然他專心地看書,卻也沒有忽略我,偶爾也會抬起頭來大方地看我一眼,同時給我一個微笑,雖然在這樣的時候我會刻意迴避他看我的眼神,但是因為我實在太經常偷覷他,以致兩人的眼神經常交會,在那時,他會給我一個非常陽光燦爛的笑容,害臊的我,每每因此紅著臉低下頭來。




  不知道他有沒有注意到,擺在我面前的雜誌經常停留在同一頁?




  說真的,那時我的腦袋可以說是已經完全失去思考能力。




  ※




  兩個小時過去了,他閱讀的速度很快,看完了期刊室裡所有他想閱讀的期刊。




  『要不要去喝杯飲料。』他問我。




  『好。』我說。除了這個字,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




  事情就這樣開始了,我們固定在每個週末到台北市立圖書館的期刊室看期刊,結束後去喝杯飲料聊天,偶爾他還會帶著我一起出席他們系上的活動,因此我認識他系上的每個同學,在其他人的眼中,我們是男女朋友。




  我們也的確是男女朋友沒錯,也都從彼此身上感受到濃不可分的愛意。




  ││之三


  


  我真的好喜歡跟他在一起時候的感覺,雖然在一起的時候只是看書、聊天,除此之外沒什麼其他事,但就是喜歡跟他在一起,卻因為家規的約束,我們能夠在一起的時間並不多,難得有機會可以整天、整夜相處,我當然不會輕易放過。


  他當然也喜歡跟我在一起,確定兩個人整天、整夜的相處安全無虞後,我在他臉上看到相識以來最喜悅的笑容。


  期盼的週末終於來臨,一大早父親、母親和哥哥出門坐車下高雄,他們離開家們不久,我也跟著離開家門去找他。


  我們在淡水渡過了一整個白天。雖然已經是很熟悉的地方,但是今天兩人相處的感覺全然不同。以前來淡水心裡總是帶著不安和憂心,著急著必須在九點前趕著去坐公車回家,同時著急著撒下的謊言,會不會因為母親打電話到同學家裡問她的家長而被拆破?但是今天不用再擔心這些,沒有壓力,可以全然地放鬆心情跟他在一起。


  還有,以前兩個人相處的時候,總感覺有什麼人或事雜在中間,在時間急迫的壓力下,有那種時間不盡全然是屬於自己的感覺││但是今天不同││今天的時間是全然屬於我們兩個人的,我甚至覺得今天的世界彷彿只為我們兩個人而運轉。


  在淡水河的粼光夜色中,我們坐在河邊的一顆大樹後。夜深了,還留在淡水河邊的人已經不多。我們身邊附近沒有半個人。放眼看去,也只見到幾對模糊的情侶身影,坐在河邊親暱相依。於此刻,夜蟲的聲音唧唧,除此還能聽得見的就只是自己的心跳聲。


  所有的浪漫情境因子具足,又有樹影掩護,預期中該發生的事終於發生了。


  他摟著我肩膀的手多用了幾分力,把我的身體拉得更靠近。我抬頭看著他。他低頭靠近我的臉。我沒有慌張,順著情境的浪漫,極其自然閉上眼。然後他柔軟的唇點在我臉頰上,瞬間我感覺自己的臉像是燃燒般的熱起來。


  接著他的唇找上我的唇,輕輕的、輕輕的,他的唇輕輕地碰觸著我的唇。我感受到他口中送出來的熱氣,有股清新的味道,迷惑著我││或許就是這樣的蠱惑,我下意識地張開唇,幾乎是在同一瞬間,他的舌頭伸進來了,帶著狂熱和急切,尋找我的舌。沒有猶豫,我熱烈地迎接著他的舌。


  這是我所期待的一刻,早就想他吻我了,但是先前相處的時候,沒有那樣的情境和心情,終於等到這一天,該發生的事情發生了。


  我們的舌頭交纏,分享彼此的津唾。


  好甜、好甜,我覺得他舌尖傳來的唾液好甜。我忘情地吸啜著。


  接下來不知道是他把我摟得更緊?還是我自己靠過去?我們的身體幾乎黏在一起。


  ※


  這是我的初吻,如此的激烈、如此的刻骨銘心。


  我念念不忘……


  ※


  離開淡水坐著最後的一班公車回到民生西路的家裡已經十一點多了。


  帶著他回家,我沒有任何道德上的羞恥感覺,因為在淡水河的激烈擁吻後,感覺自己已經全然地被他擁有。


  是因為愛。男女之間只要有真愛,道德的束縛完全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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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6-10-25 22:22
他, 99歲,桃園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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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10-24 15:38
她, 43歲,台北市,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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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10-21 15:26
她, 37歲,新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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