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花蓮報導
因酒駕被逮的花蓮高分院黃姓法警長,在今(19)日上午經花蓮高分院召開考績委員會評議後,核定上報司法院移送公懲會懲戒,予以停職處分。
因涉及酒駕而被停職的57歲花蓮高分院黃姓法警長,在上週五深夜時分因疑似酒駕騎乘機車而被警方路檢攔查,經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47毫克,立即被移送地檢署進行偵辦,訊後無保飭回。
但相關案情該黃姓法警長卻未跟長官回報,直到媒體18日向花蓮高分院查證時院方才獲悉此事;因此隨即在今天上午召開考績委員會,進行相關責任追究,會後決議上報司法院移送公懲會懲戒,並予以停職處分。
花蓮高分院表示,由於法警長酒駕事件引發社會觀感不佳,深表歉意,未來將會加強宣導,並嚴禁同仁酒駕以維護公共安全,防止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