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交友.妮妮* (28歲,台南市,服務) 時間:2011-08-26 17:39 來自:xxx.24.84.xxx 達克 LULU公開毀謗這件事情應該大家都知道 如果他公開在日記道歉 我會考慮不提出法律告訴 請轉達告知,謝謝 那請大家告訴我 哪裡毀謗了? 要我道歉也給個點 不然要道歉啥? 妳亂告,我可以告妳誣告損毀我名譽 這個提示算是我對妳最後的仁慈 妳才應該公開跟袋鼠道歉! 你要告訴法官啥? 不要浪費社會資源吼! 告訴法官這種無聊事他可能會生氣反而支持我的鐵證! 但告訴國稅局人員妳的收入沒報個人綜所 (挖~聽說還有網拍事業是吧?) 我算是替國家立功 (國稅局可是會連98 97 96 9n的銀行存款都調出來) 快點回想妳過去幾年的錢哪裡來 解釋妳的資金流程吧~ 搞清楚狀況吧~花哈哈哈哈哈哈哈 本來想要讓事情告一段落 不過妳似乎玩上癮了 剛好颱風來,我可能出不了台灣 就趁這時候來實際操作稅務法規好了~~~~ P.S聽說妳又透過彬彬(不要再把無辜的人拖下水)要還阿翔200了 要不是我告訴妳那算侵占妳會退嗎? 家族留言明明就跟阿翔說:個人疏失,不退款唷~~~ 看來妳還有良知 快跟袋鼠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