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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開了這對戀人的玩笑(2)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戒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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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上帝開了這對戀人的玩笑(完)
作者: 喬語情 日期: 2004.07.08  天氣:  心情:
可憐這群念男校的不幸男生們吧…假女人他們也好。至於媽媽…老逼我穿她年輕時的衣服起來…我們也原諒她一直想要個女兒又生不來。
說沒有女人追我是不可能的。記得嗎?她們喜歡可愛的東西和人。剛好我是可愛的人。
有回我接受了個女孩子的告白,結果第二天,我就像稀有動物般被她一卡車的親朋好友鑑賞。這麼騷擾了一個禮拜。
真的,我沒有生氣。但是這樣的窺看讓我有點精神衰弱。所以,我很理性溫柔的想跟她分手,結果她慘叫一聲。
「不行不行~我爸媽想看看我美少女般的男朋友呢~」
我想,我的臉上大約出了三五條小丸子線。
之後接近我的女孩子,莫不落荒而逃。其實也沒什麼,看她們害怕成那樣。
「開玩笑,我才不要跟柯南或是金田一那種怪物生活在一起~」她們常常這樣憤慨著。
哪有?
反正她們的生活模式都差不多,又常常忘了自己說過的話。加上多看了幾本偵探小說,要嚇死她們還不容易?
反正她們也只是把我當成珍禽異獸在賞玩而已。
但是…我是男生。這是不變的道理。我總有喜歡的女孩子。不幸的是,我的告白常常失敗。
要不就是女生比我高,要不就是女生哈哈大笑。
更慘烈的是大一時的學姊,她搔搔下巴,尷尬的說,「學弟,你什麼都好,甚至比我高。
但是你長得太漂亮了,走在路上,我怕人家喊同性戀。」
哪一個慘字了得。
幸好還有網路,在這裡,身高容貌就不是什麼問題,只要我堅持我是男生,就是男生。
螢幕後面,誰管誰是誰?
在網路優游,因為喜歡寫點文章,認識了一群人,後來她們說要辦電子雜誌,也無可無不可的當了助編。
就是在邀稿的過程中,注意到了方辛。
她的故事很有趣。很能吸引讀者急切的問:「後來呢?」故事又屬喜居多,讓人對於說故事那個爽利女子感到有興趣。
但是,她也犯了女孩子寫小說慣有的毛病,囉唆。
為了去除她的缺點,跟方辛邀到稿以後,就不停的壓著她改稿。有時線上講得火大,電話拿起來對著她霹哩趴拉,一直到第五次她才發火,真是可愛。
但是改好的稿,真的很受歡迎呢!後來她投稿到報社,登出來的時候,她興奮的聲音哈哈…
真是太太太太太可愛了~
第一次,我對女孩子產生了強烈的好感,也做了以前相當鄙夷的事情…
居然為了一個沒見過面的女孩子神魂顛倒。
這真的違反我的原則。失眠了好幾夜後,我決定,一定要把她約出來鑑定看看!
「算了吧,老哥,網路上的恐龍看不怕呀?」我朝著老弟身上扔書。
「靠~哥~你居然丟辭海~你想謀殺我阿~」
容貌父母生成,萬般不由人。長得好看點有啥屁用?我長得這麼好看,也沒啥好處。只要投
緣就好。
一開始她抗拒得什麼似的,連我告訴她我很可愛,都不能卻除她的恐懼。
「我是霸王龍,所以…不要見光死啦!」她這樣尖叫著。
不管。我可當過陽光基金會的義工,怕啥?
終於硬凹到她出門,我特意的打扮過,頭髮還去剪得短些。
臨出門,我問弟弟,「好看嗎?」
>他塞了一嘴的韭菜盒子,「好看,怎不穿水手服?味道差了點…媽~哥哥無緣無故又打我~」
什麼叫無緣無故?
在定點等了又等。
看見她,走過來。臉是很可愛…呃…她真的好高…肩膀好寬…但是她的眼神像是小鹿一樣,驚惶,卻又清澈善良。
我微笑了起來。東張西望了半天,她又瞧著錶。嘿。
「妳是方辛嗎?」對著她友善的微笑。
「阿法…」她突然哇的一聲,狂奔而去,連追都追不到。
太扯了吧!?我長得這麼嚇人?
回到家,沒好氣的打電話給她。她劈頭就問,「你多高?」
「一六五。」身高這種小事我從來不計較的,我的智商和身高一樣。
「我一八○。」她又哭了起來。
拜託。
後來我們還是在一起了。當然,還是有點小麻煩。
像是老有人叫我小姐喊她先生,在西門町被搭訕的人居然是我不是她。但是小混混上來挑釁的時候,她一個人就讓他們落花流水。
但是你看過打贏的人還哭的嗎?呵呵…把她認錯性別了,讓她氣了。真是好可愛唷…若不
是吻她的時候被她老哥撞見,我還想…
男生愛女生,天經地義阿…
怎麼愛就是我們家的事情了…嘿嘿…
唔…我是男生…長得再可愛也是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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