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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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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7/04/14的日記
作者:
俊
日期: 2007.04.14 天氣:
心情:
不管你是已婚或未婚
許多以離婚收場的怨偶不是怪自己遇人不淑 識人不清
再不就是個性不合或這不是我要的婚姻而無法繼續生活
事實上相愛容易相處難 婚姻與戀愛最大的不同就是戀愛看的是對方的優點
而婚姻卻是要包容對方的缺點
所以在沒看清楚對方的缺點之前就步上禮堂到頭來才怪是個性不合
這恐怕自己也得負很大的責任
所以在決定要不要嫁(娶)他之前應該先問自己:
我愛的是他哪一個部份?這個部份是他的全部嗎?
同樣地 在決定要不要離婚之前也應該先問自己:
我討厭的是他哪一個部份?而這個部份是他的全部嗎?
如果認為自己是因為「眼睛被牛屎黏到」才嫁(娶)錯人的人
在選擇結束婚姻之前更要加倍反省自己會不會又看錯了..
可惜的是 似乎人都很少能從經驗中學習 總認為自己當下都是對的
能自覺反省的人實在太少~
其實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 生長自不同環境的二個人無論心靈如何契合
都難免會有衝突 與其說緣份是遇到一個能讓自己欣賞與被欣賞優點的人
倒不如說是緣份是找到一個能讓自己願意包容與被包容缺點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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