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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淺談都更﹝三﹞
作者: 平凡人 日期: 2013.04.03  天氣:  心情:
都更,是很好的政策:
1、可以將老舊的公寓改建成現代化的高樓,增加了安全性,美化市容。
2、原地主與建商兩蒙其利,一個是舊屋變新屋﹝這次的協商,約略是一坪土地換5坪建物,我這房子的土地8.97坪,約可換45坪的房屋﹞,一個是不用去購買土地。
3、增加就業機會,當舊房子拆除,丟棄的家具、電氣、老舊的日常用品,都會在新大樓蓋好後換成新的,拆除及建設之間要用到多少人力,一票無家可歸的拆除戶要去租房子,暫時棲身、、、
沒有破壞就沒有建設,沒有建設就沒就業機會,建設越多,生意就越活絡、國家就越強盛。
可惜、人心是多變、人性是自私﹝自衛﹞的,識大體的都更戶都簽了同意書,約有4成準都更戶是不願配合的。
他們的原因大約如下:
1、一樓前後有加蓋、側面有加蓋,頂樓有加蓋的人。他們認為加蓋的地方是補償不夠的。
2、一樓面道路的商家、做生意的人。拆除及蓋好這段時間的生意損失是無法估算的。
3、佔用街巷小空間當生財或堆積物品的人。
4、自認家裡裝璜比別人家漂亮、不信任估價師的人。
5、對房子有特別感情的人。也許怕有些回憶再也找不回來。
6、無法離開生活多年的習慣環境,到他處暫時生活的人。
7、擺明著要獅子開大口、等著建商來協商,''加成''穫利的人。
政府宣稱:都更戶超過7成,將強制拆除不配合的都更戶的房子,讓工程能夠進行,讓政策得以貫徹。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憲法規定:人民有自由居住的權力,那麼、他住在自有的房子裡,不參加都更是合法的,誰也不可以動他!所以、文林怨房子被強制拆除了,但政府是違憲的,只好讓他們又回去搭貨櫃屋,長期抗爭、、、
有空去忠孝東路5段及松山路交叉路口看看,一大片拆除了的房子的廢墟中,還遺留著三、兩戶在做生意,快3年了、無解就是無解,當然、我的房子的都更,也胎死腹中。
數年前在對岸當了許久的背包客,經常看到鬧區的房子的外牆,被紅漆噴了一個圓圈,裡面有一個大大的''拆''字,下回經過這裡,房子不見了,再下回經過這裡,一棟高樓就種好了。
也許,土地國有化、將知名企業全部收歸國有、建造了一個全世界最有錢、效率奇高的強盛政府,對岸的確已經讓人驚豔及佩服,但台灣的街頭抗議、自由過了度,卻很適合人類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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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4-08 09:41
她, 61歲,雲林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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