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報名胡瓜主持的中天電視[大家來約會],但年齡限定35歲;原本想報名與偶像明星彭于晏一起代言的[賽吉兒代言大使],但年齡限定26歲...感覺自己越來越中古,越來越被社會淘汰,(:| 立法院初審通過條文明定,未來企業徵才時將不得針對聘雇者的年齡、性別等條件加以設限,我認為恰恰相反,只要是私人公司,要聘雇怎樣的員工,當然是隨雇主高興,如果我是總經理,我偏要雇用25歲以下,胸圍D cup以上的女秘書,你管我啊!我兼顧到美觀與實用價值啊!>:)哈!開玩笑啦!只是,如果一項需要勞力搬運的工作,或是工作時間很長,當然不適合女性或是年長者應徵,何必浪費彼此的時間??所以把條件寫清楚不為過,立法院這項規定未免太不食人間煙火,真是寫好看的,效果不大,:o) 最近回禮時發現,很多網友有清理禮物櫃的習慣,不知為何,隨時清得乾乾淨淨的,遇到這種情形,我會先去檔案看看他是否已婚,偷偷摸摸上來交友,可是,這類網友通常是寫[未婚],還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好神秘啊!!只是,我很討厭禮物被刪掉,以後不回他了,[-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