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呀,人之所以會編出無數個情非得已之的分手理由,
就是因為「不愛了」往往最難讓人看清。
因為大家都很難對對方說出:「我不愛你了。」
因為當接受到此訊息後,任誰都會放任自己的思緒在「為什麼」三個字裡鬼打牆,
開始不死心的追問:「我哪裡做錯了?我哪裡不好?昨天不是還好好的嗎?」
最後逼的對方一定得用一個(或一些)理由來說分手,
或許,或許那個理由是分手的燃點,
但是不管再怎麼把分手合理化,其實背後就只有三個字:不愛了。
因為不愛了,所以曾經喜歡你的獨立自主有主見,如今成了無法溝通的強勢;。
因為不愛了,曾經喜歡你的活潑開朗好人緣,如今成了沒有安全感的主因。
因為不愛了,曾經喜歡你的撒嬌依賴傻呼呼,如今成了幼稚無知的笨女人。
就是因為不愛了,所以所有外力,全成了阻力;
就是因為不愛了,所以所有優點,都變成了缺點。
很殘忍,但這就是事實!!事實!!事實!! 你聽清楚了沒有!!!
「感情是勉強不來的」,
因此才能在成長過程中,知道這是人生課題中都要學會去面對的情感無奈之處;
這種無奈,無關對錯。
因為他不愛了,並不代表否定了你的價值;
他不愛了,也並不代表是你不好;更不代表你就是爛人,壞蛋,醜八怪,
他不愛了,你感到難過,你覺得無奈,不過至少你還是你。
因為你失去的是一個不愛自己的人,所以你並沒有真正失去些什麼。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