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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10/24
作者: ★樂樂★ 日期: 2012.10.24  天氣:  心情:
果然有了新歡LINE,就忘記這裡了 [)-D]。

最近遇到個課題,
有對交往約莫七年的情侶,旁人都看得出來男方在利用女方,
這陣子男方完全冷落女方了,於是女生打給男生朋友訴苦,
並且要給男生一個「驚喜」,驚喜這種東西往往驚大過於喜,
但這驚喜到後來是怎樣發展目前尚未得知。

個人覺得,男女朋友之間交往的細節,彼此知道彼此共同面對就好,
勞師動眾的似乎不太恰當,甜蜜的時候與大家分享那還可以,並竟是好事,
可是吵架的時候還出動大家,萬一處理不得當只會被當成茶餘飯後的笑柄吧!

不知道大家的想法是...?


近來得知一個大學同學(A)默默喜歡我好幾年,據他說法是從大一到大四上,
到現在都已經畢業兩年了,但大一上學期快結束前我交了男朋友(B),
在一起時間不算久,分得也挺不愉快的,導致現在就只是陌生人,
(A)問起我當時為何跟(B)分得不愉快,
我說,從那時候分手到現在只要有人問起,我都會說是「個性不合」,
因為我覺得,在一起是兩個人的事情,分手也是如此,
分開之後彼此都還是會有自己的空間自己的生活圈,不需要用不好的言論去說對方了。

「個性不合」,是非常籠統的理由,但也絕對可以搪塞外人的嘴巴。

之後好不容易跟(A)說分手原因是因為小三&小王,並請他別再傳出去,
(A)這時候才說,這版本他聽過了@@,
頓時我有點不爽,一來你早就問過(B),又為何要挖坑給我跳?
二來果然是我把人想得太美好,還以為(B)跟我的想法會雷同,
但氣過還是沒事了。

也許,分手後還能只說對方好話的人,終究還是個傻瓜吧!


很多時候,人都很自私,
當你對人靠北的時候,你從來不會主動先問對方當下是否想聽你靠北。


來碗孟婆湯吧!能忘光光,或許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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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2-09 23:17
他, 42歲,南投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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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2-03 21:04
他, 42歲,南投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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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1-29 08:03
他, 41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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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1-20 22:17
他, 42歲,南投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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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1-17 15:14
他, 42歲,南投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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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31 17:57
他, 41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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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31 00:10
他, 42歲,南投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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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28 23:35
他, 43歲,彰化縣,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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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28 15:08
他, 42歲,南投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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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27 09:49
他, 37歲,台中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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