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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解脫的重點
作者: 小魚 日期: 2011.02.26  天氣:  心情:
解脫,從體悟真性而來。體悟,是要離妄執,離一切分別的。在修行趣證的行程中,合理的分別是必要的。但在臨近悟入的階段,善的與合理的分別,都非離卻不可。經上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論上說:先以福捨罪,次以捨捨福。佛見,法見,涅槃見,都是「順道法愛生」,對於無生的悟入是有礙的。古人所以要「佛來佛斬,魔來魔斬」。所以說:「欲除煩惱重增病,趣向真如亦是邪」。你不見,白雲烏雲,一樣的會遮礙日光?金索鐵索,一樣的會拘縛我們嗎?

  原來,我們所認識的一切,都只是抽象的,幻相的,不是事物的本性。如認識而能接觸到事物本身,那我們想火的時候,心裡應該燒起來了!為了要表達我們的意境,所以用語言文字。所寫的和所說的,更只是假設的符號,並不能表示事物自身。這等於一模一樣的米袋,放在一起,如不在米袋上標出號碼,要使人去取那一袋,就會無從下手,不知取那一袋好。語言,文字,思想,都不是事物本身,所以要真實體悟一切法本性,非遠離這些相──離心緣相,離語言相,離文字相不可。『中論』也說:「心行既息,語言亦滅」。因為如此,法性不但是離名言的,離分別的,離相的,而且惟是自覺的,不由他悟的──「自知不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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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2-26 12:21
她, 77歲,高雄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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