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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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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5/02/22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日期: 2005.02.22 天氣:
心情:
離婚判決的效力和贍養費
法院若判准離婚確定 此係所謂的形成判決 具有形成法律關係的效果 判決確定時 婚姻解消 有對世的效力(此際 離婚登記只是行政上的手續而已)
一方可以單獨持該確定判決證明書及判決書 拿去戶政機關辦理登記 原則上 判決必須確定時起 才能生效 (因此 上訴期間內 離婚判決還沒有生確定力 形成力喔)所以 上訴期間內 婚姻還是有效的
就算判准離婚確定 還是要看房子的所有權是誰的 所有權人才能要求另一方搬走 這另外涉及夫妻財產制的問題 附帶一提 依我現行民法第1057條 要求贍養費的一方必須無過失 而且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
因此 除非他自願給贍養費 否則 法律要件是很嚴苛的
不容易要求到贍養費的喔
"首先粉感謝你在簽名簿的留言,之後看完你的自介,覺得你真的粉特別ㄋㄟ~說得粉有道理,即使有了另一半,也是該多多結交一些朋友,醬子才知道誰是Mr.Right!另外,本來心情沈重的我,看完你的心情日記,讓我哈哈大笑呦~ㄉㄡ ㄒㄧㄚˋ^_^"
#-O#-O#-O
努力答覆留言中---真希望我是宋七力 可以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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