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開始用強迫加班的賤招,自從過年前的大裁員以後,人手完全是不足到一個恐怖,
但是公司堅持還在寒冬,不知以後景氣怎樣,所以不請人,
問題是人不夠怎麼開工?
規定就來了---加班!!
原本做二休二的我們,開始要被強迫做三休一,
(公司好聰明啊,這樣每個單位就算人手只剩原本的一半也沒關係嘛,反正叫原本休假的繼續上班就夠人了)
(更聰明的是之前的公告,現在加班是不給二倍加班費的,只給補休)
上夜班連續工作十二個小時已經夠累了,做三休一,
等於沒有自己的時間可以處理自己的私事了,
這樣賣命,
我不知道,是只有我覺得受不了嗎?
因為每個單位人力都減到最少,所以在自己的班工作量就已經是加倍,
還要加班,而且沒有加班費,
給補休有屁用!現在人手不足,根本就禁假,
以後呢?萬一景氣又差到放行政假,我根本就不缺休假,休假也不能換錢啊~
我去加了一次班,
太累了,光是到公司就累,畢竟我也上了年紀,
萬一因為這樣身體垮了那我不就只能離職調養身體,
(我想公司就是這樣想的吧,搞到我們受不了自己走還省資遺費)
後來我就翹班了----如果真的因為這樣受罰我真的會去告那些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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