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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好笑的家規(改編版)
作者: ~QueEn~ 日期: 2007.10.30  天氣:  心情:
此文謹獻給我家那隻3歲滿2個月大的臭小孩
 
親愛的小佩:
鑒於妳在妳爺爺奶奶公公婆婆把拔馬麻的縱容之

下胡作非為,姑姑我研究決定將對妳斷奶3天以示

懲罰,並留家查看以觀後效~我們家是法制家庭,

決定對妳實行強制管理,經姑姑及未來姑丈立法

委員會研究討論,制定了小佩家規16條,現頒布

如下:
 
一、

噓噓前要提前打報告。不得在床上,躺椅上,飯

桌上,尤其是騎在未來姑丈的脖子上噓噓~!

二、

妳得明白做任何事情都得有個過程,比如豬身上

長不出火腿來,麥子不會直 接長成麵包,同理荔

枝要剝掉外皮才可以吃。所以,不得在我給妳剝

荔枝殼 的時候就痛苦流涕~~~~

三、

雖然妳幼小的心靈已經知道熱愛民進黨,但是不

准妳舉著尿片左右搖晃小心 我告你侮辱黨旗。 


四、

請不要再叫妳未來的姑丈是大狗,那對他是一種

侮辱,如果妳確實發音不夠清楚的話,妳可以選

擇閉嘴~~~~~~

五、

見到漂亮阿姨可以要求人家抱,但是不得鑽到人

家懷裡找吃的~!

六、

雖然妳的牙齒已經具有足夠的攻擊力,但是妳得

明白,牙齒是用來攻擊香蕉 和麵包的!不得用來

攻擊我和妳未來的姑丈,尤其是我的臉。 

(((((可憐妳姑姑已長得不怎麼樣了,再被妳咬得坑坑巴巴的,姑姑還能嫁人嗎!))))))

七、

我知道妳對電腦有興趣,我也打算把妳培養成一

個電腦天才~但是敲鍵盤的 時候,要用手指~而且

不得把全身的力氣都使出來~~

八、

顯示器裡出現任何妳感興趣的食物的時候。不得

把嘴巴湊上去啃,並且不得把口水流到鍵盤上。

九、

如果妳對妳的伙食標準不滿意,可以提出口頭申

請或書面申請。不得企圖以摔奶瓶這種暴力方式

引起高層重視~

十、

犯了錯誤是要寫檢討報告的,寫檢討報告一定要

態度端正,不得躺在床上撒潑耍賴企圖矇混過

關,我知道妳不認識字,但是妳可以向妳馬麻行

賄要求妳馬麻代寫。

十一、

妳喜歡台灣人壽的音樂這很好,我也喜歡看著妳

隨著音樂搖動,但不准在姑姑的肚子上跳舞~~~~

十二、

當我厚顏無恥的向別人吹噓妳如何乖巧聽話懂事

善體人意時,妳應該學會如何照顧妳美人姑姑的]

面子,不得當著外人的面拽我耳朵掰我鼻子往我

身上擦鼻涕~!

十三、

當有人說妳的眼睛不夠大鼻子不夠挺的時候,妳

應該虛心接受,不得表示憤怒,不得作出任何攻

擊性舉動~~~~ 尤其不準在有人說妳頭髮量過於稀

少時,直接給那個嫌你的人一巴掌

((((((妳倒是可以直接踩他一腳))))))

十四、

如果奶瓶裡的奶喝完了還不夠喝可以要求續杯但

不得舉著奶瓶來回搖。理由如下:第一,形象不

好。第二,也是最重要的,妳搖也搖不出來啊~~~ 


十五、

要牢記妳未來姑丈的教導,遇到比自己厲害的要

巴結,遇到比自己老實的不要欺負。不得巴結比

自己老實的不得欺負比自己厲害的。

十六、

這也是最重要的一條;不得向任何人透露關於此

16條的信息,尤其不得向妳的爺爺奶奶公公婆婆

把拔馬麻那幫軍閥告狀。 


以上家規自即日起開始執行,如果以上規定受到

妳的爺爺奶奶婆婆公公把拔馬麻等列強干涉而得

不到有效執行,則自行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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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1-26 13:21
 
這篇蠻風趣的
不過你跟他說那麼多
再過10年或許她或許才理解吧
 
時間:2007-11-01 18:39
她, 34歲,台南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30 23:02
他, 41歲,台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31 11:48]:

哈哈
^^

 
時間:2007-10-30 15:47
她, 55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0-30 16:46]:


因為我家老大很搞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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