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3/7從新聞中得知夜店奪命火災事件後至今,從各種新聞媒體所看到不管是政客互推,指責!或是家屬的哭喪指責,索討國賠!好像都沒人去自我檢討耶!就拿政客好了,哪些不是從政多年啊!而所指違規及消防檢查不實的時間點,試問這些各黨政客你們當民意代表時在做啥啊?這些均是在你們任內發生的耶!!你們均該首推罪魁禍首啊!整天不是攪政治鬥爭,就是假借服務選民,實質卻是實行關說,你們真是在造福百姓,選民嗎?
二是死亡家屬只會哭喪指責,要求國賠,試問當初你們在慎選啥民意啊?坊間不時聽到誰當選,誰胡攪瞎攪,日子仍然要過!既已如此悲觀過生活,就不要哭喪指責,乞討國賠了,就算乞討了還不是選民買單,那些政客有付嗎!!
最可惡是一些口說為自由為尊嚴,但卻是非不分的盲從選民了,臺灣這20幾年被你們心中的神,父,子給攪的烏煙瘴氣了,你們竟可說出某人A錢有理等話語,把A錢幫手捧為上等人,還當選民意代表!
試問各位來訪觀閱本人此篇文的寓友們,到底這場火的始作俑者究竟是誰呢?誰又該為這場火付出賠償呢?各位都是明是非之人,這把尺的衡量就由各位寓友來共同判定吧!
備註:請不要將本人給看成某顏色支持者,本人鄭重在此表明,除奉李等會為父的台聯黨以外,我是藍綠橘均有的支持者,對事不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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