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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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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公平正義的代價
作者:
小真
日期: 2010.10.13 天氣:
心情:
今天跟同事從鹿港出差回彰化的途中
車子發生小差擦撞,平時處理過不少車禍案件
今天頭一次自己遇到,正好看到一篇寫出自己心聲的文章
轉載一下嘍單純分享無意冒犯著作權:
律師,你認為這件事公平嗎?我已經找記者、找民代、為什麼沒有人可以幫我……」我可以感受那婦人的憤怒、焦急與無助。
另一通電話,是寫狀紙給對方「喔!告訴狀、律師有沒有範本或類似的狀紙給我參考,還是沒關係律師你唸我聽著照樣寫,律師……」
又響來另一通電話,律師:「這是觸犯法律的行為,我當然知道所以才想找懂法律的你們看看有沒有解套的方法。」
又再響起另一通電話,「律師我這個事情到底會不會贏?有沒有勝算?贏的機率有幾成?我提醒對方律師不是算命師,更不是神無法完全將真相還原給法官看,僅能就證據去評估案情?」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再追求公平正義,總認為公平正義這件事是無償的是與身俱來的.
事情是發生在某日清晨下著微雨,我開著車正準備從馬路上倒車進我家車庫,我倒好車之際忽然一陌生年輕男子,對我破口大罵三字經我與外子下了車查看,發現對向車道有輛倒地的機車(我並沒有超過雙黃線),外子好心過去詢問那名男子的傷勢換得的只是那名男子的怒罵。
此刻,我便撥打電話央求員警到現場處理,員警到了現場了跟那名男子了解經過後,認為那名男子與我發生交通糾紛,由於該男子的父親要求所以請我到派出所協助製作筆錄,對於上該程序我了解非常透徹,不需員警的解釋我也能了解,我律師生涯中不下上千次經歷過這樣的場景,不過唯一不同的現在我是被告。
我並沒有馬上表明出我是律師的身份只是像一般民眾一樣,點點頭示意了解,到了警局員警開口便說:「車禍糾紛你們看要不要自己先喬一喬,沒受傷的就賠有受傷」,這時我先慰問對方傷勢再問對方機車損傷程度,我也不想浪費時間就向對方表示願意賠償六千,對方父親一開口便索價兩萬,我觀察了一下陌生的年輕男子並無明顯的皮外傷,且尚無馬上就醫的情況,況且機車也只是車殼輕微磨損,就在雙方僵持不下時,員警開口說話了,姑且稱他胖學長:「快!快!你們是講完了沒,該賠人家的就賠一賠,不然就做筆錄了」胖學長指示學弟過來帶我去做筆錄,接著我看到胖學長跟對方父親交頭接耳,由於距離實在離我有點遠我僅依稀聽到:「沒問題,了解。」無法確定他們在說什麼。
終於到我做筆錄的時候,員警學弟:「姓名、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你現在涉嫌過失傷害罪…..」不得已的我只好表明出律師身份,員警學弟忽然大聲吆喝了一聲:「學長~」打斷了正在與對方交頭接耳的胖學長,學弟跑到胖學長旁邊:「學長~對方是律師」,胖學長摸摸頭把我請了過來,在我與對方面前說陳律師、張先生我先幫你們把這件事送調解,再看看調解結果,話一說完胖學長與學弟便撒手散人。
時間飛快轉眼間調解的日子來臨,我與我的保險員阿良來到XX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對方與對方父親也早早到場,雙方與調解委員寒暄過後便開始進入正題,阿良先表明身份,緊接著請對方提出請求賠償的證明,「十七萬多…」阿良喊著,委員順手把該份資料拿過去看,委員:「張先生,你這…是怎麼算出來的…可不可以讓我了解一下」
「我兒子因為車禍被老闆開除請求五萬…坐計程車一次兩千來台中喬骨共N次…吃補品共三萬六…精神賠償兩萬…」委員:「張先生你這樣的算法跟法律上認定的…」張先生大聲吆喝並拍打桌子:「幹!X娘不要跟我講法律,當律師了不起喔!撞到人不用賠喔,別以為你們有勾結我會不知道,什麼法律『林杯』就不信」,並當場揚言翻桌,阿良與委員一時被這場景給嚇呆了,反應不過來。
此時回過神委員也補了一句:「我是做義務的,給你說掛勾..你」阿良急急忙忙打了圓場,「沒有啦!張先生我知道受傷家屬的心情,只要是合理範圍我們保險公司都會全權負責,安啦!安啦!」阿良看了一下對方所提供的資料,開出了賠償兩萬元的條件給予對方張先生,張先生也將賠償壓制七萬元,由於金額差距太大再加上委員也無心再調,只好將本案移送法院。
正當調解結束時,突然張先生疾速地將阿良拉至樓梯間「少年ㄟ,我剛剛對你的當事人態度很不滿意,要不是衝著你面子,我早就X…聽說你當事人是律師,你跟他說有沒有看過斷腿的律師去開庭。」對方的用意不在乎是要阿良轉告我,當然他也達到阿良轉告的目的,但也讓我更確認姑息養奸的後果,我與外子也對他的小孩提出公然侮辱的告訴。
我一如往常在法院開庭,只不過這次開的是自己的庭,兩位檢察官(過失傷害和公然侮辱)都要求我們和解,也都向對方開示這種小事不要浪費司法資源,當然對方認為是司法勾結,對方從十七萬一路降到二萬,並自己打電話給予阿良說兩萬元他可以接受,不久他的孩子被依公然侮辱起訴和判刑,而我過失傷害的案件也還在地院審理…。
他跟阿良說要讓我律師生涯留下汙點,要跟記者講身為律師撞到人不賠,當然他也是律師公會免費法律諮詢的常客,常拿著他跟我的交通案件,諮詢公會其他律師要律師教他寫訴狀,問其他律師這件事公平嗎?贏的機率有幾成?怎樣恐嚇不觸法不構成…等等。
這個故事還沒結尾…帶著疲累身體下班的我,呆坐在電視機前,電視正好演著“下一站的幸福”任大律師正在精采的表演著修理檢察官、對造、甚至能改變決心幫人頂替被告當事人的主意,但是我乍醒的腦海卻浮現“何謂公平正義?”公平正義常在我心?偏離我心的既不公平也無正義可言是嗎?想想公平正義是用無限的時間跟金錢換來的,窮人因為吃都吃不飽,所以很難有公平正義可言,政府因而設立了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助窮人請律師,通常一般人殊不知法律是最低限度的正義,並不是對等的正義所以往往經過訴訟的結果並無法滿足當事人的需求,殺人被判無期或十年以上公平嗎?或許站在道德的天枰上一點也不公平,但在法律天秤上卻是公平的,在說這句話時我心理夾雜著憂鬱、期待卻又不免失望的面容,其實阿良也曾告訴我為什麼不賠一賠給對方就算了,保險公司可以幫我支出三萬元我在增加個一、兩萬對方一定會接受,當律師何必留下一個過失傷害的前科紀錄,容易落人口實,有句話打官司前我秉記在心理「想要公平正義,心理就要有準備付出比公平正義更大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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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20-05-12 14:24
miki1220
Hi, Joanna
今天剛拜讀您的日記,"正義價值高"這句話非常貼切,法律人有時也會被捲入莫名其妙的災難。正面應對是必要的,否則如何說服顧客面對他們的官司。
法安!
Mi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