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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找良女尋開心,要浪女負責
作者: Troublemaker 日期: 2010.10.18  天氣:  心情:
『如果你不能親手為我穿上嫁衣,那就停下解開衣扣的手。』女人抓著僅剩的衣角。
男人在心裡嗤之以鼻,女人若不願褪下衣衫,她大可以一巴掌乎過來。
因為女人沒有正面拒絕,對於男人而言,就是可以的。
反正當是男歡女愛各求所需。
當男人褪下女人的衣衫,女人不也在解開男人的褲腰帶?
性愛裡犯下的糾葛,就和交通事故一樣,往往都是雙方都有責任的。

另外,作者在評論另外一篇,享受一個人的旅行。
這部電影是說一個女的嫁了一個好老公,又搞膩了外遇對象去旅行,在旅程中和陌生男子瘋狂大戰三百回合。
他說女主角找男人幹炮,然後不負責任的離開,重新去過不負責任的人生。

ALL RIGHT! 看到這裡還點頭的朋友們,可以速速離場了!

*****************************************************************************
原諒我比較直白,看到這樣的內容真是讓我怒火中燒。
這年代還有說你要娶我才能上我的女生嗎?
女生也很怕嫁錯郎,遇到快槍俠和小膠水怎麼辦?

其次,邏輯再怎麼包裝,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如果性和愛能分開,少了對價關係和負擔,那我們再來討論性愛過後的淋漓盡致。
如果男生在上床前能直接說我想上妳,但是我不想娶妳,
然後女生說:好,給你上。那愛和性的對價關係就消失了。

喔!對啦!是還有一種性和愛沒有對價關係的系統存在,它是性和錢的對價系統!

妓女說:要做,要收錢=良家婦女說:要做,要結婚
其實是一樣的邏輯,不是嗎?
有人嫖妓不付錢嗎?同理,那為什麼結婚證書就可以賒帳了!

太多男生以我是以結婚為前提的認真心態跟你交往的,
講好聽是說,「我想上妳,但還不知道適不適合娶妳,先上上看好嗎?」
但實際上是用你不和我上床=你不愛我=不想愛我結婚=分手
這樣的方式讓女孩子覺得她必須也應該那麼做。
那女生是否能問男生,有沒有和你做過愛,跟你會不會和我結婚有什麼關聯?
以前,也是都沒做過,不就還是結婚了?

所以結論是,女生隨便睡是不付責任?
看我把劇情改成, 一個男的娶了一個好老婆,又搞膩了外遇對象去旅行,在旅程中和陌生女子瘋狂大戰三百回合。這個劇情講完了,我想雖然會有很多男人羨慕,不過這樣的戲碼不是天天上演嗎? 大概票房就會很爛了!
只是角色互掉,就可以產生那麼多的爭議與票房?這是不是某種性別歧視?

所以根據作者所言,那女人不能隨便跟人家睡,也不能睡了要跟人家結婚 = 女生只能被人決定睡,睡了還要讚美對方說今晚真愉快!然後揮揮手讓男生再去一個人的旅行!(我們住在台灣嗎?還是我現在飛到中東了?)

其實,我不是良家婦女,也不是女性主義份子。我覺得這兩個觀點都對,結婚和做愛不應該劃上等號,但也不應該把性看的太隨便。只是作者把這兩個觀點放在一起,就顯得驕傲的可笑。

找良女尋開心=要浪女負責=等於他腦袋有問題

(WOW~今天玩等號玩的真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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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20 07:23
他, 41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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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9 14:13
妳的看法很獨特
 
時間:2010-10-19 13:28
他, 58歲,新北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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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8 20:26
他, 99歲,台北市,農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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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8 17:51
他, 48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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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8 15:06
他, 48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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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8 12:59
他, 44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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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8 06:16
他, 52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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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8 04:36
他, 49歲,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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